■ 社論
目前整個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支出僅佔我國財政支出12%,遠低於發達國家30%至50%的比例。也就是説,我國財政對社保的投入不僅遠低於發達國家,也與“十二五”規劃目標有很大距離。
針對近日有媒體稱我國社會保險費率全球第一,繳費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連年上漲,成為企業和個人的負擔。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後,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方向,社保費率將適時適當下調,以有效平衡國家、單位和個人的負擔。
人社部在回應中倡導政府承擔更多責任,承諾社保費率將適時適當下調,明確調整社保繳費政策的三種路徑,這讓民眾看到了變革的希望。
不過,社保費率將適時下調,何謂“適時”,仍缺少明晰回答。其實社保費率下調的最佳時機,莫過於眼下,一來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明確改革方向,既然如此,改革就當拿出不過夜的精神,儘快付諸實施。另一方面,當前宏觀經濟增速繼續放緩,很多中小企業生存壓力較大,負擔較重,輿論對於社保減負的呼聲日高,相關部門理當拿出改革的誠意,給公眾明確的承諾,從而積極回應民意。
當然,下調社保費率,這不是人社部一家所能説了算的。實際上,社保減負的關鍵,在於給政府財政加負。也就是説,國家在社保繳費上承擔更大責任,如此企業負擔自然降下來。長期以來,社保減負之所以難有實質推進,也正是因為政府財政支援不足。
國際上通常採用“社會保障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重”來衡量各國政府的社會保障財政責任。我國社保“十二五”規劃要求各級財政將社保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但有數據顯示,目前整個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支出僅佔我國財政支出12%,遠低於發達國家30%至50%的比例。也就是説,我國財政對社保的投入不僅遠低於發達國家,也與“十二五”規劃目標有很大距離。
因此,不能僅僅是倡導政府承擔更多責任,還應該要明確各級政府、國企對社保的補貼責任。比如説,中央財政補貼佔多少,地方財政補貼佔多少,應該用制度把補貼比例固定下來,讓社保基金有穩定、可持續的收入。但由於《社會保險法》只是簡單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很多地方政府補貼比較隨意,勢必把部分保障責任和負擔轉嫁給了企業和員工。
社保政策調整不僅是化解經濟困境、確保可持續發展的良藥,它也是增進國民福利、促進社會公平的手段。國家固然要為下調社保費率承擔巨大成本,但同時,相對於社保費率下調後經濟投資能力和生産力的提高,以及社會公平的改善,這筆錢花得非常划算。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後一年,“社保支出佔財政支出25%”的承諾,今年能做到嗎?我們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