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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網友認為“以房養老”荒唐 收益不如收租

2014-06-25 10:23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以房養老”系列報道之二

  “以房養老”試點一石激起千層浪。昨日,新浪針對網友們對“以房養老”的態度做了一個調查,有九成網友認為“以房養老”荒唐,僅一成網友認為其有合理之處。在不少網友激烈的言論中,多數網友認為“無法接受,不確定因素很多且不靠譜”。

  記者了解到,除了消費者對於該項政策的接受程度有限,事實上,滿足條件的保險公司,態度也較為謹慎,有險企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尚無試點公司和試點産品的報備。

  昨日,養老概念相關個股表現搶眼,截至收盤時,板塊平均上漲1.88%。個股方面,桑樂金上漲8.64%,新華錦上漲6.94%,天宸股份上漲5.04%。

  算賬:賣掉房子買5年期國債收益反更穩定

  70歲的張奶奶住在越秀區的一個約50平方米的老房子,樓齡約為20多年。昨日,她向記者感慨,“按照現在廣州的樓價來看,我這個房子大概售價為100萬元,老伴在幾年前過世了,現在唯一的兒子也在番禺買了房子成家了,時不時過來看看我,等我年紀再大點估計他們就會把我接過去住。”險企人士表示,按試點規定的要求,張奶奶若將自己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可以繼續享有房屋的居住權,另一方面按照約定每月固定領取養老金。按照險企精算人員的初步計算,張奶奶大概每月能夠從保險公司領取5400元的養老金。

  張奶奶感慨,“從內心上説,肯定願意跟兒子住在一起,房屋如果拿出來出租每月收的租金也能作為一筆養老費用。而且後期可以再進行出售。”

  險企人士也表示,儘管擁有了所抵押不動産的處置權,“但是未來老人家一旦去世,房産70年産權到期,房産貶值,房屋維修等多方面的不確定性仍然困擾著保險公司。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適用面非常窄。”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大部分老人會將房産遺留給子女;即使是孤寡老人,如果有房産,可以選擇的養老辦法也很多,比如出租城市房産,到郊區或者農村居住,或者是賣掉城市房産,到農村居住,都比保險獲得的收益高很多。“以北京為例,如果在城區有一套房産,平均售價在300萬左右,如果將其出售,購買5年期國債,年收益就可以到16.23萬元。這種情況下,不僅收益穩定,本金還可以以備不時之需。”

  觀察1:70年産權

  “綁住”創新手腳

  住宅僅有70年産權,也成為了以房養老推廣的障礙。

  “(住宅)産權未到期或到期後如何處置依然存在政策盲點。”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表示,産權到期之後,房屋是直接歸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是作為遺産分配給老人子女,目前也未有定論。同時,應該有一定的政策支援使得“以房養老”的房産在70年産權到期後如何處置應有法可依。

  而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研究員嚴躍進説:“産權到了70年後如何處理,在政策和法律上並不明朗。未來此類住宅到了險企手中,但可能會發現有效産權的期限不足。對於目前來説,評估價自然可以考慮到這一點,但對於未來將此類資産進行再轉讓的時候,其流動性會快速下滑。可能從今天眼光看是香餑餑,但未來此類資産容易成為燙手山芋。”

  觀察2:房産估值幾何影響險企熱情

  “保險公司此前之所以願意圍繞住宅而設計創新産品,主要還是看重房産價值持續增長的空間。但今年整個樓市降溫下,險企難免犯嘀咕。因為一旦房産資産縮水,那麼可能會惡化此類金融産品的盈利狀況。可以預計未來一些險企對此類房産做評估時會更加謹慎。”嚴躍進表示。

  財經評論員葉檀也公開表示,老年人是否願意用房産反向抵押為自己養老,取決於市場對房地産估值幾何。“如果房地産市場節節上升,老人完全可以出售住宅入住老年公寓,地段好的房子靠出租一個房間的租金維持生計。保險公司同樣不願意幹高風險低收益生意,把未來的房地産壓力背在自己身上,房地産市場一旦降溫,風險都在保險公司身上,保險公司成為最大的房東,與此同時,保險公司還要承擔老人體面養老的壓力。”葉檀表示,與其如此,不如直接投保或者建老年公寓收租,比反向抵押保險要靠譜得多。

  張宏偉表示,應該逐步推進資産證券化,將缺乏流動性的房産資産,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的證券行為,使其具有流動性,“金融機構可以以資産管理公司名義對於‘以房養老’資産打包進行操作,既可以使養老群體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金融機構也會因此有一定的經營收益,收益部分或按照一定方式對衝市場風險損失,或以一定形式補貼給養老群體。” (記者周慧、潘彧)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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