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允許高校學生休學創業

2016年10月14日 09:01:26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據新華社福州電 (記者劉姝君)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促進高校科技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見》,提出一系列激勵政策,釋放高校科研創新潛力。

  在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和促進高校師生創新創業方面,探索建立高校首席研究員制度和專職科研隊伍,福建省人才專項經費每年給予30萬—50萬元科研津貼。高校科研人員在福建省內轉化自主研發成果的,離崗創業年限可從3年延長至5年;建立健全高校彈性學制管理辦法,允許在讀大學生休學創業。

  在擴大高校科技研發創新平臺等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方面,對高校利用自有資金、不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科技研發創新平臺等基本建設項目,由高校自主決策,報主管部門備案,不再審批。

  在推進科技成果在福建轉移轉化方面,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外,高校自主決定轉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不需審批或備案,成果轉移收入全留歸單位。

編輯:崔瀝心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