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5日 09:00:34 來源:泉州晚報
鼓勵推薦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就業
-獲評示範基地 最高獎100萬元
-為支援全市各地建設臺灣青年創業基地(以下簡稱“基地”),鼓勵社會團體、企業、機構等積極推薦臺灣青年來泉創業就業,《泉州市臺灣青年創業示範基地和推薦示範團隊認定及獎勵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于近日出臺。
-《規定》中所稱的基地,是指各地專門面向臺灣青年設立並形成一定聚集規模的創業園區,園區須有規範的建設規劃和管理機構、專業創業輔導服務團隊、相對完善的基地設施以及專門出臺配套扶持政策。《規定》明確,凡累計引進持續經營滿1年、臺灣青年創業企業8家以上的,且入駐時間滿1年、臺灣青年16人以上的示範基地,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的獎勵;凡累計引進持續經營滿1年、臺灣青年創業企業15家以上的,且入駐時間滿1年、臺灣青年30人以上的示範基地,市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的獎勵。已獲得獎勵且擬再次進行申報的示範基地,在其引進企業數、臺灣青年人數的認定上,應扣除上一次申報的企業數、臺灣青年人數。
-《規定》中所稱的推薦團隊,是指推薦臺灣青年入駐基地創業就業的社會團體、企業、機構等。凡推薦臺灣青年入駐基地創業企業5家以上且持續經營滿1年的,或推薦入駐基地滿1年、臺灣青年人數10人以上的,由市財政給予推薦團隊10萬元獎勵。
在此基礎上,符合上述條件的臺灣青年創業企業每增加2家或入駐基地臺灣青年每增加5人的,市財政給予增加獎勵5萬元,獎勵金額按此標準計算,但每個推薦團隊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記者 蔡紫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