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創業新星”計劃 入選者每人將獲20萬元資助

2016-02-19 08:31:00    來源:四川新聞網    

  “為推動我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注入新活力、贏得新優勢,市委組織部聯合團市委等部門共同啟動了‘創新新星’計劃。我們將整合匯聚最優政策資源,為青年(大學生)人才創新創業提供優質的政策服務保障。”昨日,記者就“成都人才新政十條”中由團市委牽頭的部分採訪了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讀。

  入選“創業新星”

  可獲20萬資助

  團市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創業新星計劃”的選拔對象為創新能力強、創業項目優、發展潛力大的國內外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在校生及畢業五年內的大學畢業生,且要求其創辦的企業符合我市産業發展方向,市場開發潛力大,具有一定技術、管理或商業模式的創新性;持有企業30%以上股權;創辦企業主要納稅關係在我市且連續納稅一年以上;創辦企業為員工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創業團隊成員獲得大專及以上學歷者佔60%以上;個人及創業企業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創辦企業年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對創業園、孵化器、加速器等平臺內的企業,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企業,3年內獲得國家、省、市專項資助及獲得風投資金的企業創辦者將優先考慮。而特別優秀的青年(大學生)創業人才,則可申請破格。

  在扶持政策方面,最終被評選為成都市“創新新星”的,每人將獲得20萬元的資助,分三年撥付。第一年撥付10萬元,第二、三年經考核合格後分別撥付5萬元。入選“創業新星計劃”的青年(大學生),申請入駐青年(大學生)創業園,可不經評審直接辦理手續入駐,優先享受所在園區相關扶持政策。在創業園外創業的“創業新星”,各區(市)縣根據實際情況配套相應政策,予以房租優惠或補貼,單個企業補貼總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此外,鼓勵和支援培育對象帶産品或成果參加本行業(專業)各類高層次博覽會、交易會等活動,優先享受有關部門的扶持政策。

  創辦企業

  最高可享500萬貸款

  “我市對‘創業新星’典型獎勵政策全國領先。”團市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對“創業新星”的扶持力度非常大。“以地方黨委組織部、人才辦這個角度直接扶持大學生創業典型,同時給予創業新星個人的單筆獎勵額度,在全國領先。同時,扶持政策全,除了享受科技、人社以及園區等單位和部門的普惠性政策外,符合條件的,還整合享受全市有關部門的所有政策。另外則是突出優先,只要是被評選為全市的‘創業新星’,可以不經評審,直接入園孵化,同時優先享受其他相關的扶持政策。”

  此外,在其他幫扶措施上,為提升融資能力,團市委等相關部門將協調指導建立大學生創業天使投資基金、大學生創業風險援助基金,吸納社會資金參與,委託專業機構運營,資金優先投入“創業新星”所創辦企業。對獲得銀行貸款的“創業新星”所創辦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貸款額産生利息(利率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每家企業可享受貼息的最高貸款金額為500萬元;優先提供天使擔保、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等政策性擔保;對獲得風險投資的企業,提供風險投資額50%以上的授信擔保。

  本報記者 侯初初

  原標題:成都“創業新星”計劃 入選者每人將獲20萬元資助

編輯:陳文韜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