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要規範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專項資金

2015-11-26 13:50:00    來源:每日商報    

  原標題:杭州要規範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專項資金

  支援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杭州一直以來都很大方,出臺扶持政策、發放專項資金……但如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杭州打算醞釀出臺一個管理辦法。昨天,《杭州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城市示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在杭州市政府網站公佈,公開徵求市民意見。

  如果你是小微企業主或者是關心杭州惠民政策的市民都可以登錄“中國杭州”網站聽證平臺提意見,時間截止到11月30日。

  專項資金不得用於人員支出等工作經費

  徵求意見稿指出,示範專項資金是指來自中央財政、地方財政用於扶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的各種獎勵資金、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怎麼用?主要用於哪?對示範專項資金的用途,徵求意見稿也做了説明,共分為八個方面。比如,用於被認定為市級及以上眾創空間等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空間補助;用於小微企業房租、資訊網路費用補貼;用於全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和體系建設經費支出等。

  換句話説,主要用在眾創空間等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降低創業創新成本、緩解融資難等方面的相關支出。

  那資助的標準呢?

  徵求意見稿説,示範專項資金會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財政補助、間接支援等方式對項目進行支援,原則上項目扶持按照從高不重復獎勵或資助。

  比如,對經認定為市級眾創空間的,在示範期內給予每年20萬元補助。被認定或納入省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示範期內每年分別補助25萬元和30萬元。要注意的是,這些補助經費主要用於眾創空間房租、寬頻費補貼和創業活動經費。

  對認定為全市十大創業品牌活動的,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經費50%的補助,單項活動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每年全市不超過10項。

  對市級各小微企業提供管理、資金對接、創業指導服務的服務機構也給予支援,原則上每年每家不超過50萬元。當然,資金運用也有要求,服務經費要用於各類資本對接、推廣活動、服務平臺建設等,不得用於人員支出等工作經費。

  符合這些資助政策的眾創空間、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體系,可以提出申請,區、縣(市)財政收到資金後要在一個月內提出分配方案並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並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企業將受限5年

  如何保證專款專用?

  徵求意見稿説,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領導小組會負責專項資金的統籌協調管理以及項目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的統籌協調,定期向財政部等五部委和省財政廳等五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績效及項目建設情況。

  徵求意見稿規定,中央財政安排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能用於本辦法規定範圍以外的項目,不能抵頂單位行政、事業經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如果違規使用,會有什麼後果?

  後果很嚴重——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將收回已安排的獎勵資金,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申請專項資金的企業和相關負責人5年內停止其申報各類專項資金資格。

編輯:陳文韜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