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策買票”,難道不算賄選嗎?
在臺灣如果發現賄選絕對會定為重罪,一些從政者如果有賄選行為被揭發,可能會影響之後仕途的發展。但在2020選舉中,蔡英文利用現任臺灣地區領導人的身份,進行政策買票的行為,該不該算賄選?
在選戰過程中,蔡英文和她的競選團隊每到一個地方,就開始大張旗鼓的“開支票”。蔡英文的競選團隊甚至可以等同於現在當局的執政團隊;民進黨的黨産則等同於整個臺灣的財政預算。隨著選舉的推進,蔡英文所到之處都會瘋狂撒錢,甚至一些並不需要的鐵路軌道建設,也會被蔡英文迫不及待地塞錢進去。如果這樣的行為不算賄選,那什麼才是賄選?
政策買票看起來是為民眾發錢,實際上政策買票是把明天的錢拿到今天用,選舉過後整個臺灣經濟和民生福利只能剩下一片狼藉。而且在民進黨的眼中並沒有“全民福祉”,只有“選民福祉”,只有選擇蔡英文和民進黨民意代表的地區才能拿到錢;如果民進黨在這一區域選舉失利,那麼當初許下的各種承諾,都不會兌現,形同對選舉進行威脅。
這樣的做法已經成為民進黨的習慣動作,比如臺灣的年金制度面臨崩潰危機急需調整,但民進黨當局不敢動佔比最大問題最嚴重的勞工年金,卻拿藍營傳統“鐵票”軍公教警消群體的退休金開刀。看起來是在做對的事,但實際上卻在避重就輕,借機懲罰競爭對手,而年金背後的經濟問題完全沒有解決。(台灣網網友:紹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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