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報料稱,因為13歲女孩不慎將可樂倒在貴州省赫章縣可樂鄉政府的車上,該鄉鄉黨委書記袁澤泓便帶領派出所工作人員將女孩用手銬銬住,並當街遊行20余分鐘。記者從赫章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獲悉,目前該縣已組成調查組開展有關調查工作。(5月28日 人民網)
這是一起由網路監督倒逼的現實案例,可樂鄉黨委書記、派出所工作人員將13歲女孩銬住並遊街。這一現實無可否認。但是,從可樂鄉給媒體的彙報情況中看,無不是存在著各種“貓膩”和自我主張。他們銬住女孩的理由是暴力抗法,試問一個13歲女孩子暴力抗法何以成立?公然遊街的行為已經侵犯公民的隱私權,派出所作為保護公民的機構緣何能夠淪落成為幫兇?而這種自我申辯的方式似乎難以抵消公眾的質疑。因為從力量對比上確實太過於懸殊,一個13歲女孩子面對著公權力和政府的暴戾恣睢。而這一切背後都源自於權力沒有關進籠子裏的悲哀,權力在籠子外面遊蕩的結果只能導致這樣悲劇的産生。
儘管,縣級政府已經介入調查,涉事的鄉黨委書記已經停職。但是,停職永遠不是事件的終點。作為鄉鎮的一把手,連基本的法律常識和公民意識都沒有,是這次事件的一時疏忽還是一貫如此。這是需要厘清的問題之一。鄉鎮一把手由於接近百姓最近,如果不加以規勸和約束,權力在籠子之外橫行霸道的話,最容易引起民怨沸騰。而這需要拷問幹部提升機制到底透明與否,有沒有公眾參與的機會。鄉鎮幹部因為天高皇帝遠,最容易滋生各種事端,好的形象將是國家形象的傳遞,如果形象變壞將直接威脅到國家的政府形象。而這個,習近平總書記也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試問,如果鄉鎮一把手的那份情況説明是事實清楚的話,何必做出停職的處分?顯然,這是一份自己打自己嘴巴的聲明。有著權力恣睢的表現,更讓人可悲的是鄉鎮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不是維護秩序,保護民眾的安全,卻成為為虎作倀的工具。對於銬住13歲女孩,説明竟然是“長得個頭很大”,難道盤問都沒有盤問就直接銬住?如果正常的執法,一名13歲女孩為何要向鄉黨委書記的車上潑水呢?事出有因,難道“暴力抗法”能夠解釋嗎?這些疑問重重的事件背後,最根本的一條無疑就是權力的不受約束。如果不將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裏,這樣一幕必然還會重演,遭殃的將是公眾的權利。(台灣網網友 王傳言)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