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長沙街頭1輛涉嫌違章停車的警車上被貼1張手寫“違法行為告知單”的紙條,網友稱之為“人民罰單”。該“罰單”模倣交通部門開具的罰單格式,但並未署名。對此,長沙市公安局回應稱,已對警車違規停放問題展開調查,將儘快公佈調查結果。(1月5日 《新京報》)
眾所週知,百姓對涉嫌違章的警車沒有貼罰單的執法權。對涉嫌違章的警車貼上“人民罰單”,看起來像搞笑,但其背後的分量值得掂量,實則是百姓公平意識的猛醒,表達了對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渴求;對涉嫌違章的警車貼上“人民罰單”,是百姓監督公權的一種表現,表達了百姓對特權濫用的深惡痛絕。
權力執法部門理應是遵紀守法的表率,手中的公權力是為百姓服務與造福的,不是謀取私利的工具,要求百姓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打鐵先要自身硬”。遺憾的是,對這個道理,權力執法部門不是不懂,喊得震天動地。但做得令人不敢恭維,倍受百姓詬病。警車違規停放問題只是冰山一角,特權濫用與橫行由來已久,橫行于各個領域,有恃無恐,表現林林總總,如,公款消費,招聘貓膩等。特權濫用與橫行成為一些公職人員權力自肥的主渠道,是對社會公平與正義的踐踏與蔑視,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若想讓特權濫用與橫行絕跡,有關部門除了要加強內部管理與監督外,最好的利器是提升百姓的話語權、監督權,讓權力執法部門及其人員敬畏百姓、敬畏輿論。長期以來,百姓的監督被邊緣化,得不到有效釋放。有時,監督了也沒用,聲音被淹沒了。這一狀況須得到明顯改善,我們已經看到了希望。還應當看到,“人民罰單”事件之所以引發網上圍觀與熱議,是因為新聞媒體聚焦放大了此事件的結果,若沒有新聞媒體的聚焦放大,此事可能引不起公眾的注意,不了了之。因而,提升百姓的話語權、監督權,須保證新聞媒體的積極作為,否則,提升百姓的話語權、監督權就是看起來很美的空話。目前,公眾對“人民罰單”事件極為關注,相關部門須秉公處理,對“人民罰單”事件作出清楚而滿意的交代。 (中國臺網網友 于文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