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貼牌”敞開監督姿態

時間:2013-05-20 13:35   來源:台灣網

  5月16日,濟源市率先在河南省對下屬單位公務用車,實行粘貼“公務用車”標識。濟源作為省轄市,在所轄範圍內對下屬單位公務用車,實行粘貼“公務用車”標識在河南省尚屬首家。濟源市紀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5月20日之前,所有下屬單位公務用車都要貼上“公務用車”標識。(5月19日 人民網)

  濟源市對下屬公車黏貼“公務用車”標識,將公務用車的使用區別與別的車輛,最明顯的結果就是敞開接受監督的姿態,假如這樣的手段可以落實並推廣的話,無疑對於公車使用情況的監督將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其實,這個類似的建議,北京某小學生已經提出將所有公車牌照使用紅色,從而有利於監督。可以説,濟源市的做法與將公車牌照紅色如出一轍。如此一來,公務用車一眼就能辨別開來,如果出現公車私用等情況,只要群眾監督,通過合理的渠道就可以獲得意想不到的效果,當然,公車“貼牌”僅僅是敞開一個接受監督的姿態,只是一種公車監督的手段不是結果。

  公車消費作為“三公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佔據著巨大的比例,也存在著諸多浪費的現象。如何遏制這種浪費和公車私用才是根本。對公車“貼牌”可謂從手段上能夠起到對公車的監督,但並非真正遏制公車消費。在“貼牌”之後,到底如何監督,群眾採用何種手段進行監督也是一個必要的途徑。如果沒有合理的途徑,公車“貼牌”也將會流於形式。最有效的渠道將會指引公車監督步入正軌,在公車“貼牌”之後,如何提高群眾們的監督積極性,將公車消費納入到群眾的監督視野中,這才能夠遏制公車浪費的趨勢。

  當然,公車“貼牌”之後還需要面對另外的一個趨勢,那就是出現公車違規之後,假如出現各種搪塞的理由,諸如“因公執法”之類是藉口託詞怎麼辦?這些藉口和託詞如果不杜絕,公車“貼牌”也沒有落實到實處。所以説,在敞開接受監督的姿態之後,還需要落實更多的措施,打消群眾監督的顧慮,提高群眾監督的積極性,不能讓監督的意見石沉大海,更不能對監督的意見置之不理,甚至出現打擊報復。這樣,才能真正將公車使用的監督落實到實處去,避免諸多形式主義。(台灣網網友 王傳言)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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