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共同制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2010-03-16 10:10     來源:新華網     編輯:程軼文

  新華網澳門3月15日電(記者徐超 張家偉)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15日表示,為有效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全面加快和深化粵澳合作,粵澳兩地政府已決定共同制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在當天的記者會上説,行政長官崔世安赴北京列席人大會議期間分別與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及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會面,共同商討有關加強港澳合作及粵澳合作機制等議題。

  在廣東省領導以及崔世安的全力支援及指導下,粵澳雙方已成立《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起草工作小組,正式開展工作。

  據悉,制定合作框架協議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在CEPA基礎上充分利用政策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加強粵澳兩地産業優勢互補;結合粵澳合作實際,積極探索擴大自主協商範圍,全面拓展會展、旅遊、文化、教育等領域合作,促進兩地經濟和社會融合發展;堅持“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區域合作新模式、合作政策新突破,爭取國家的支援和認可。

  為深入探討粵澳合作在不同領域的潛力、需求以及方案措施,繼而制定專題報告和框架協議具體條文,起草工作小組將成立綜合政策研究、基礎設施建設對接、産業發展合作、優質生活圈研究、法律事務合作、營商環境建設、共同推進橫琴開發和創新合作方式等八個專題研究小組,由粵澳雙方分別委派相關部門的官員參與。

  譚俊榮表示,粵澳雙方將在國家有關部門指導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創新合作方式,爭取在今年完成框架協議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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