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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提案修訂陸配取得臺灣身份證明年限為4年

2012-08-29 15:2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廣播電臺”報道,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王毅為在臺的大陸配偶爭取權益,呼籲臺灣儘快取消對陸配的限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已提修訂案,比照其他外配的規定,將年限由6年降為4年,維持制度的一致與公平性。至於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也支援修訂放寬。

  現行臺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籍配偶取得臺灣身份證明的年限為6年,而外國配偶取得身份證明文件的年限為4年,在臺陸配曾呼籲臺當局將年限縮短為4年,國臺辦主任王毅日前也表示婚姻不是政治,希望臺灣重視在臺陸配的合理訴求,取消人為限制和歧視。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育升則表示,國民黨已提修訂案,將陸配取得臺灣身份證明的年限由6年改為4年,維持制度的一致與公平性。他認為當初民進黨執政時,將年限訂為8年,也沒有訂定相關規定。他説:“如果民進黨要求陸配要放棄大陸身份證才能取得臺灣身份證明的話,那基本上就整個制度的發展來講,會衍生新的政治、意識型態的對立出來,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沒有必要。”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桐豪也支援修訂,讓陸配與一般外配享有相同待遇。(台灣網 杜美瑩)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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