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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擬放寬外籍人居留規定吸引國際優秀人才

2012-08-22 15:4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1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面臨人才危機,臺當局大幅修正移民條例,放寬外來人士居留規定,未來只要外籍人在臺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每年可以不必在臺住滿183天,外籍人在臺進出有較彈性的規定。

  另外,針對臺灣人在境外生的小孩(父或母是臺籍),如林書豪等人,在臺無戶籍,也做放寬規定。新修正規定,只要無戶籍的民眾想返臺定居,取消年齡的限制。

  臺當局內事主管部門官員表示,放寬外來人士入居留定居臺灣規定,有助吸引優秀國際人才,提升臺灣整體競爭力。

  臺灣移民主管部門負責人何榮村説,目前外籍人在臺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有6000張,相信放寬規定後會增加。新修移民條例增列,投資移民、專業人才、及有特殊貢獻者,未來只要通過臺當局內事主管部門的項目審查,即可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

  何榮村表示,現行規定對小留學生返臺定居有限制,20歲以下,可以辦理直接定居;但20歲以上,須居留滿1年,才能辦理直接定居。新修正草案一旦臺“立法院”三讀通過 ,未來就沒有年齡限制,對留才、攬才有很大的幫助。

  這次修訂也增訂優秀外籍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永久居留的規定;同時取消在臺永久居留的外籍人,每年須在臺居住滿183的限制。此外,如申請外僑居留證的期限,由15天延至30天。(台灣網 杜美瑩)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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