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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擬規定健身房SPA要提供保險套 民眾炮轟:管太多

2012-07-26 15: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為防治愛滋,臺中市擬規定桑拿房、附設浴池、SPA的健身房,都要準備保險套及水性潤滑劑,否則可罰款新台幣3萬到15萬元。此舉遭民眾痛批“管太多”!退休老師張佩珍説:“很害羞!健身房內男女都有,容易讓人胡思亂想。”而體育老師王育杉則説:“會有人洗完SPA後,主動到櫃檯問有沒有潤滑劑和保險套嗎?太詭異了!衛生部門好天真。” 

  對此,臺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解釋,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多一層保障,希望民眾用正面的態度看,“安全性教育是最重要的”。她也解釋,“拿了後就去別的地方用,並不是在那個地方就用。” 

  臺灣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説:“提供保險套、潤滑油的場所,應該以‘床’為設置標的,不是以‘蓮蓬頭’為標準。”臺中市議員邱素貞痛批:“根本就是變相鼓勵民眾在任何地方都可進行危險性行為。” 

  臺中擬明年上路 

  臺中市衛生部門參考臺當局“衛生署疾管局”營業衛生規定,昨天公佈《臺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草案,規定桑拿房、附設SPA、浴池的健身房,以及旅館、飯店、民宿,都必須放置保險套及水性潤滑劑,若草案審議通過,最快明年上路。 

  臺中市衛生部門相關負責人邱惠慈指出,只要營業項目內有SPA、浴池,就應放置保險套及潤滑劑,但可變通設保險套販賣機或放在櫃檯內,並確實告知消費者有這項服務;未來可能將溫泉業、附設SPA的游泳池業都納入規範。  

  業者:只能配合 

  臺灣永豐棧酒店公關經理陳育琳表示:“若真的通過這項規定,那也只能配合。”她擔心保險套等用品,“難免會被顧客誤以為能在公共場所‘使用’吧?實在有點尷尬,不知如何向顧客解釋。” 

  世界健身房WORLD GYM公關經理陳思穎表示,須等法令實施後,再請律師認定如何放置,不過健身房是公開場合,放保險套和潤滑劑不太適合。  

  民眾:出發點雖好,容易誤導 

  被污名化:吳幼築 18歲 服務業

  市政府的出發點用意或許是善良的,但做法似乎有爭議,擺上這些物品後,感覺讓這些場所有被污名化的嫌疑。  

  很不恰當:全祖顯 25歲 教育工作者 

  太離譜了!這些地方有不少是公開場所,有小朋友進出,擺上保險套和潤滑劑實在不恰當,市政府實在管太多了!  

  容易誤導:吳雅築 23歲 服務業 

  市政府管太多了!擺上這些東西後,讓這些地方感覺變得亂七八糟,容易誤導民眾以為這些地方是不正當的場所。 (台灣網 黃艷艷)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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