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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該監管房企拆分精裝合同

2013-06-14 09:09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北京實行嚴格的樓市“限價令”之後,房企的變通之舉正在增多。部分開發商變著法兒把原本想漲的價、計劃中應能得到的利益找補回來。不少項目就開始做“精裝合同拆分”:買房人要買房子,除了毛坯房的買賣合同,還要綁定簽一個事實上的精裝合同——雖然這種精裝合同可能有這樣那樣的名稱。在精裝合同中,開發商給出“一口價”,誰要想買房子就必須接受。甚至某知名開發商就明確,即便這個裝修價格高於市場價格,但買房人基於對房企品牌及品質的信任,也要接受該條款。精裝拆分,本質上是行漲價之實。消費者的話語權被這樣一句霸王條款就剝奪了。

  房企在政府部門的價格審批面前處於弱勢,但到了買房人跟前就處於強勢。

  弱勢的人,各有各的弱勢;但強勢的人卻是一樣的:強勢的一方制定遊戲規則,哪怕明知道這一規則有悖于市場精神。一位房企人士也曾對記者坦言自己很為難,企業追求收益是自然的,“你要硬説我強制消費,我也沒辦法”。

  房企不怕有關部門盯上這樣的行為嗎?5月上旬,《21世紀經濟報道》曾引消息報道,“(北京)住建委目前在調研了解相關情況,或將研究出臺一些管理辦法,對精裝拆分進行規範。”但一個多月,並沒有什麼真的辦法落地。

  有業內人士也表示,恐怕再過一個月,也不會真有什麼辦法落地。顯然,這是一個彼此都很默契的事情。

  為什麼精裝房存在已久,現在才出現“精裝拆分”?為什麼這類事情出現已久,有效的市場監管卻缺位了?為什麼一再呼籲尊重市場規則、尊重法治精神的房企,也開始強制消費、搞“霸王條款”?此外,精裝修分拆交房時的隱患也很多,這些遺留問題如集中爆發,後果也很嚴重。

  “‘限價’終究不能把企業逼得無路可走,只能默許企業自己走出一條路。”有人認為“看得見的手”缺少監管需要的那種理直氣壯,於是企業就開始走自己的路了。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在利益的面前,我們究竟應該怎樣捍衛市場和法治的精神?這是一個問題。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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