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積金繳存上限的計算公式——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得出今年個人和單位月繳存上限1880元。7月1日起 ,2013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760元,本年度的繳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96元。
從7月1日起,北京市職工公積金月繳存上限調整為3760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度上限均為1880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這一規定繳存公積金。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於公佈2012年度北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23元。根據這一數據,北京公積金中心調整了繳存上限,從7月1日起 ,2013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760元,本年度的繳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96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1880元。
從2008年開始,公積金中心將單位和個人繳存公積金的比例從8%-12%的浮動比例統一調整為12%。在此基礎上,公積金中心還會根據上一年的北京市平均工資進行測算,以確定當年的繳存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得出個人和單位繳存上限1880元。
在實際執行中,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部分也按照這一標準執行。只要在公積金中心規定的最高上限內,都可以正常繳納。而之所以官方規定上限,主要是因為國家財政在住房公積金上給予了很大的稅收優惠,個人所繳存公積金免繳個人收入所得稅,而單位部分則是可計入成本,在稅前列支。
作為社會的基本保障制度,公積金是為了保障基本的住房需求,設立繳存上限,是為了防止這一機制被部分高收入公司和人群當做避稅港。當然,設置了上限也可以幫助企業減輕負擔,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至於為何是7月1日之後執行,這主要是因為公積金年度規定所致,一般為當年7月1日到下一年6月30日。此次公積金中心公佈了公積金月繳存上限,並沒有公佈月繳存的下限。一般而言,公積金繳存下限主要以北京市過去一年最低工資水準為基數。如果這一基數公佈併發生調整,公積金月繳存下限也會發生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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