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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揭藝考腐敗:考重點高校需砸百萬 有人直接送房

2015-06-08 13:09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最近,北京大學附屬中學音樂教師、樂團指揮羅天如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此案引發社會對藝考腐敗的再次關注。但學生家長似乎見怪不怪,直呼“太普遍”。從“你知我知”到“熟視無睹”,藝考儼然已發展為一條完整的流水線,隨之而來的是成熟的利益鏈。

  儘管近年來高考報名總數呈下降趨勢,但藝術高考類報名數量有增無減。然而,純潔的藝術殿堂卻被某些徇私舞弊、暗通款曲、投機鑽營者玷污,藝考也被詬病多年。其癥結何在?

    家長披露藝考新流程:明碼標價,圈內水深

  音樂類考生家長常先生可以如數家珍地背出國內多所高校不同藝術專業的敲門“價碼”。他向半月談記者透露,自己常年與藝考打交道,深知圈內水深。“(尋租)市場雖然沒有統一定價,但只要想考藝術類院校或重點高校的藝術特長生,就需砸進10萬元至100多萬元不等。聲樂競爭激烈,價位最貴,50萬左右;管弦類次之,30萬左右。”他透露,尋租費用分幾部分,拜師見面禮、“開小灶”學費、打點評委費用、買樂器等,更有甚者,直接給業內權威送房、送車鑰匙。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藝考腐敗開始由高校向中小學蔓延,利用職務之便尋租斂財者也由高校領導、教職工向中小學教師群體延伸。

  想走藝考路,中小學生家長需提前七八年打算、打點,這時期家長們考慮的重點是:進樂團、引路子。

  “孩子的專業好只是前提,要想進樂團,還必須跟隨在樂團擔當要職的音樂老師,先進行有償授課指導。單憑演奏水準,即使能力再硬,關係不硬或者不提前運作,進樂團也沒戲。”為讓讀初二的兒子進學校樂團,花費了十余萬元的楊女士告訴半月談記者。

  學生進入樂團之後,學校負責定期排練,孩子有機會參加交流演出及藝術類比賽,並因此獲得考取特長生優先錄取的資格與優勢。

  此外,樂團音樂老師由於工作和職務便利,有機會引薦高校藝術權威與學生見面、會餐,從而讓藝術類院校及高校音樂學院業內人士對學生專業水準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和認識。

  雖説近水樓臺先得月,可單進樂團還遠遠不夠。高中階段,家長需要為高考做準備了,此時的重點是:走門子、砸票子。

  山東省青島市一名藝考學生透露:“藝考基本是學校或老師想要誰就要誰。家長單是打通關係就要投入十幾萬元。美術類、音樂類的行情還根據專業不同有所差異。”

  以美術類藝考為例,考生需要在高二入學前聯繫好想要報考的藝術院校的某位教師,拜師接受其點撥、授課,並舍得砸票子。跟學一兩年之後,教師已經掌握考生的作品風格。因此,不論考試流程如何嚴格、對考生與評委如何隔離,單憑對作品風格的熟悉程度,評委就可輕鬆識別出尋租考生。

  在羅天如案中,海澱區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6年間,羅天如先後涉足三起受賄事件。在高招過程中,2004年下半年,學生毛某的家長請羅天如幫忙,推薦毛某考取清華大學藝術特長生。為此,羅天如請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主任朱某“照顧”,後毛某被清華大學錄取。羅天如從中收取了毛某父母10萬元。2006年12月,羅天如接受學生管某的母親請托,幫忙運作考取北京航空航太大學藝術特長生,並收受管某母親給予的16萬元,後管某被北京航空航太大學錄取。

  在中招過程中,2006年下半年,羅天如接受學生趙某的母親等人的請托,為趙某考取北大附中藝術特長生一事給予幫助,收取2萬元,後趙某被北大附中錄取。

  二審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羅天如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託人牟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藝考異化:藝術速成、投機者樂園、升學硬通貨

  藝考中的腐敗利益鏈不斷蠶食基礎教育的公平公正,也消減著人們對藝考和藝術的敬畏與尊重。

  就讀于北京某音樂學院美聲專業的學生劉某説,自己從中學起就不愛學習,家長認為其參加普通高考只能去職業學校,所以投入幾十萬讓她從高一開始接受“藝術熏陶”,速成“藝術特長”。

  在報考藝術類專業的學生中,除了一部分考生的確熱愛藝術,剩下相當一部分是衝著藝考的文化分數線低而來的“投機者”。家長希望孩子有學上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拔苗助長培養出的速成人才,對其他學藝多年的孩子不公平,擾亂了報考秩序,而且考上後,個人未來的專業發展可能很有限,對孩子自身是不負責任的。

  北京師範大學藝術教育研究所所長周星認為,藝術專業降低文化分錄取,本意是為了讓藝術特長的學生各展其才,避免因文化課要求過高而淘汰藝術才能優秀的學生。然而,部分考生和家長把藝術高考當成了過獨木橋的捷徑。

  不僅如此,繼高考中的藝考淪為升學捷徑後,中小學升學受政策變動的影響,特長生成為小升初、初升高的“硬通貨”。“自從去年取消共建、實行電腦派位,特長生更成為小升初的一條重要通道。音樂老師、體育老師或科技老師動動嘴巴,就可以決定要某個孩子、不要某個孩子。説白了,就是打著招特長生的幌子,照顧關係大戶。”初中生寧某的父親告訴半月談記者。

  藝考陷入價值評判兩難境地

  從羅天如案來看,特長生推薦流程不夠公開透明,中學相關教師手中權力過大,利用職務之便以掮客身份受賄,不“惜才”而“愛財”。在管理、監督缺位的情況下,僅憑個人道德約束無法確保教師對利益誘惑保持免疫。而部分學生和家長把藝考當做“終南捷徑”,導致部分學校迎合市場需求,視藝考生為“搖錢樹”。

  藝術難有統一標準的特性,為“照顧關係”提供了可運作的空間。周星認為,藝術是人類精神與情感世界的一種外化,是人類獨有的精神産品。由於不同藝術門類的特性,以及不同藝術院校的培養目標、理念的差異,藝考很難用文化課那種“ABCD”、“對錯”等非常量化的標準去衡量考察。而校考在尊重併發掘考生的獨特性的同時,又容易引發公眾對公平性的質疑。

  此外,藝術類考試教師在校外開辦輔導班,“既當教練員又當裁判員”是藝考貓膩多的重要原因。據某舞蹈院校教師林老師反映,某些教師在外開辦輔導班,收取高額的“培訓費”,究竟是“培訓費”還是“打點費”,恐怕值得質疑。

  藝術學生不愛藝術,藝術生態遭受威脅

  高校藝術學院與藝術類院校的招生腐敗、權力尋租,導致“挖空心思擠進來的學生不愛藝術,混到學位又巴不得遠離藝術”,將影響我國藝術人才隊伍建設,破壞藝術圈生態。

  薩克斯專業畢業3年的金某透露,同年畢業的女生中,從事與音樂無關工作的大有人在,有些為了得到本地戶口進入幼兒園和小學,選擇繼續深造或進樂團的比例很低。中提琴教師劉銘説:“最終,進入中學樂團的未必是有天分的好苗子,進入藝術學院的未必是鍾愛藝術或適合走藝術之路的學生。這個現象很普遍,也很令人沮喪。”

  重慶大學電影學院副院長彭吉象認為,少數師生在藝術選拔考試中暗箱操作,不僅破壞了招生選拔公平,也會破壞整個藝術圈生態。“藝術家應該德藝雙馨、德才兼備。如果學生是走門子、砸票子進來的,以後即使從事藝術工作,也很可能是‘混一混’;而真正有水準的學生又被擠掉了機會,失去了從事藝術事業的機會。進入藝術圈的正常通路若被打亂,對我國藝術生態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將造成不良影響。”

  中國傳媒大學副校長廖祥忠認為,除了專業素質和潛質,一個藝術考生是否熱愛本專業,是更為重要的。院校在選拔的時候,應適當轉變理念和方式,注重天分潛力和對藝術的熱愛,這樣既可以選到真正適合從事藝術事業的學生,也能讓一些機械化的培訓失去市場。

  給藝考曬陽光、設紅線

  “不少專業課教授者往往身兼專業測試的測評者,這是藝考腐敗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必須建立專業、獨立的第三方測評機制和科學合理的評價制度。”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在以行政權力干預和主導的自主招生模式下,想要杜絕權力尋租不是易事。從最初的材料審核、初試、復試再到最後的公示、監督等環節,如果稍有遺漏和監管盲區,選拔的公正性就會受到權力尋租的挑釁。

  據了解,目前,部分省市已經實行所有藝術類專業均統考,改變以往各學校自行考試的局面,不僅統一了標準,更有利於監督和管理。

  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承波等專家認為,公平招錄的關鍵在於“盯好”招生環節,有關專業評委的産生、組成、數量,都要進行充分的考慮,儘量減少個人對結果施加的影響。他建議,為避免尋租行為,評委人選不宜過早公開。

  彭吉象説:“想送錢走後門的大多不是優秀學生。重慶大學電影學院要求所有考官不能參與培訓授課,並且在考官分組上盡可能增加偶然性和不確定性,消滅作弊空間。教師不能觸碰法律紅線,要為生源品質負責。”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暢通完善的監督機制和舉報途徑,可以對想走歪門邪道者起到震懾作用。周星建議,通過查卷子、公示等形式,讓藝考結果在陽光下曬一曬,接受考生和群眾的監督。

  針對屢禁不絕的教師群體受賄現象,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周孝正建議,應該對某些教師的壟斷性資源與權力加強監管,健全制約機制。(半月談記者 張漫子 林苗苗)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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