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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罰代管難治進口車企壟斷暴利

2014-09-18 09:10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報道,早在今年7月,捷豹路虎、賓士、奧迪等進口汽車企業,陸續宣佈將對旗下部分整車産品和配件進行不同程度地降價。然而,記者在暗訪後發現,整車價格並沒有任何變化,一方面是4S店稱賠錢賣車,僅靠售後維修賺錢;另一方面消費者維修保養貴,投訴無門。

  不少網民指出,反壟斷調查“亮劍”以來,進口車企所承諾的降價並未兌現,一些豪車甚至逆勢加價,這説明僅僅罰款不足以讓進口車企放棄壟斷暴利,也説明之前的反壟斷調查未能切中要害。歸根結底,汽車進口制度才是進口汽車在國內售價畸高的關鍵,鋻於此“運作”快十年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當廢則廢。

  “虛晃一槍”被指敷衍發改委

  網民“張國棟”認為,原本以為隨著反壟斷“利劍高懸”,那些涉嫌壟斷和價格虛高的豪車品牌,在做出一些實質性的回應後,應該進一步“規範”起來,可誰料不過是“虛晃一槍”。

  還有網民指出,很多人説,重罰之下,必有良序。而今看來,這個想法確實太過幼稚。反壟斷調查“三年磨一劍”,消費者天真地以為此番動靜之下,市場價格自當乖巧起來。遺憾的是,想法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網民“李雲”説,行駛在高利潤軌道上的捷豹路虎、賓士、奧迪不會輕易“減速”,因為壟斷暴利的慣性強大,還因為特許的行銷模式成為價格“加速器”。反壟斷“亮劍”,車企可以用“帶水分的降價”來敷衍,更能夠“繞道走”,避其鋒芒。

  “對於這種無視消費者,無視法律法規的企業,不論多麼大,多麼有影響力,政府要敢於出手。”網民“小道士不愛説話”説。

  反壟斷不能“以罰代管”

  有網民稱,在反壟斷過程中,除對壟斷行為的處罰外,更要發現法律法規上的不足、制度政策上的缺陷,並及時完善,才能織牢“法網”,更好地維護市場的公平正義。

  網民“鄧海建”認為,虛假降價是悖逆契約的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而這一課,也讓消費者再次體悟一個基本道理:反壟斷只是事後責罰,並不能真正嚇唬住暴利之心,良好的市場秩序,才是價格公平的根本。

  還有網民認為,罰單模式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彰顯反壟斷執法部門的決心,但離形成制度化與法治化的反壟斷格局還有不小距離。只有在此基礎上,迅速加快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從汽車銷售到維修和定價的整個行業鏈條有關的法律法規,打通消費者的維權通道,汽車反壟斷才能真正實現制度化、常態化。

  汽車進口制度當修則修

  網民“鄧海建”指出,進口汽車售價較高,除運費、關稅、消費稅、增值稅等稅費問題,最關鍵的還是汽車進口制度,使廠家把握了定價大權。企業逐利的結果,就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在價格壟斷上風生水起。

  網民“李雲”説,解鈴還需繫鈴人“運作”快十年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差不多可以“報廢”,更何況它是先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施行前的産物,難免對壟斷及反壟斷認識不足,或許在一段時期內利大於弊,可現如今已是弊大於利,成為價格畸高的“發動機”。

  有網民建議,不妨將步子邁得更大一些,借鑒歐美日發達汽車市場的治理經驗,以革故鼎新的姿態重構汽車市場秩序。譬如,歐盟採用開放汽車銷售形式,將銷售和維修完全分開,並允許經銷商多品牌授權經營;美國從1917年起就一直為爭取經銷商與整車廠商之間的平等關係而努力;日本則是通過允許平行進口汽車打破壟斷,促進市場競爭。

  (記者 陳偉 整理)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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