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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文件六大看點:著力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2013-02-01 10:28 來源:上海證券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日,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發佈。一號文件要求圍繞現代農業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優越性,著力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一號文件共分7個部分26條,包括建立重要農産品供給保障機制,努力夯實現代農業物質基礎;健全農業支援保護制度,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創新農業生産經營體制,穩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大力培育發展多元服務主體;改革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有效保障農民財産權利;改進農村公共服務機制,積極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切實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其中,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佔據三大部分,為核心內容。圍繞完善農業經營體制要點,記者梳理了其中六大看點。

  五年內基本完成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一號文件提出,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擴大登記試點範圍,用5年的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

  其實,為落實一號文件有關創新農村經營體制的內容,稍早農業部還專門召開會議,並制定了2013年農村經營體制改革要點。其中,第一條就是全面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繼續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

  據記者了解,自2008年開始,農業部就在全國挑選了8個縣開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試點工作,2011至2012年,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50個縣。

  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孫中華對本報記者透露,“今年試點範圍還將繼續擴大至150個縣,為全面鋪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鋪路。”

  伴隨確權登記的完成,我國農村政策的下一步走向也埋下伏筆,為將來的土地流轉以及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以及新型主體的培育創造條件。

  建立嚴格工商企業租地準入和監管制度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一號文件中還提出,深入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試點,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準入和監管制度,確保農戶家庭經營的主體地位,遏制土地經營的“非糧化”、“非農化”傾向。

  此前國家一直強調禁止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但從今年一號文件開始明確表態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但強調嚴格準入和監管。

  “這一要求目的有二:一是堅持農地農業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産品供給;二是堅持農地農民用,確保農民充分就業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孫中華説。

  孫中華指出,農業現代化缺資金、缺技術、缺人才,工商企業的進入絕對帶來了資金帶來了技術帶來了人才;但是工商企業擠佔了農民的利,擠佔了農民的就業空間,然後帶來了非糧化、非農化。由於利弊參半,對工商企業的監管也會有區別地對待。

  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並加大扶持

  一號文件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和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為重點,不斷提高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化程度。加大對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

  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農民合作社是帶動農戶進入市場的基本主體,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實體,是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有效載體。

  孫中華也認為,“創新農村經營體制的重點是農民合作社”,他同時強調,“一號文件對農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是含金量非常高的一項政策。”

  一號文件提出,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增加合作社發展資金,支援合作社改善生産經營條件、增強發展能力,逐步擴大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技推廣等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深入推進示範社建設行動,加快建立部門聯合評定發佈示範社機制,把示範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

  據了解,近年來農民合作社發展迅速,農業部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農民合作社已有68萬家,同比增長30%。

  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家庭農場等流轉

  在農村經營體制改革中,土地流轉一直是市場關注的重點。土地流轉有利於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農業勞動生産率,有利於引導城市先進生産要素向農村流動,為形成統一的要素市場創造條件,刺激了農業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從而為城鄉一體化建設提供動力。

  一號文件要求,“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這一表態不僅代表未來土地政策的導向,也是為了培育和扶持新型經營主體,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將成為政策扶持重點。

  其實,從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起,市場普遍猜測一號文件將關注經營體制機制的創新,文件公佈,預期落實,“家庭農場”也首次在一號文件中出現。對專業大戶、龍頭企業的政策扶持在一號文件中再次明確。農業部總經濟師畢美家多次強調,“大農戶”也是我國農業發展大勢所趨,農業部門下一步要加大土地流轉的力度,大力扶持一些種糧大戶。

  培育壯大龍頭企業 組建大型企業集團

  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的主力軍。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農業龍頭企業有11萬家,其中國家認定的農業産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為1253家。

  一號文件提出,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支援龍頭企業通過兼併、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創建農業産業化示範基地,促進龍頭企業集群發展。推動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採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讓農戶更多分享加工銷售收益。

  此外,還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增加扶持農業産業化資金,支援龍頭企業建設原料基地、節能減排、培育品牌。逐步擴大農産品加工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範圍。適當擴大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補助項目試點範圍。

  農業部表示,今年將進一步細化扶持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此前農業部曾出臺相關文件稱,積極支援農業産業化,力爭用3-5年時間,培育100家年銷售收入超過100億元的重點行業領軍企業。

  特別提出重點強化農業公益性服務體系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指的是為農業生産提供社會化服務,包括産前的生産資料供應(種子、化肥、農藥、薄膜等)、産中的耕種技術、栽培技術、病蟲害防治技術等等技術服務以及産後的銷售、運輸、加工等服務。

  近年來,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獲得了很大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業內人士指出,差距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缺乏主導性的服務組織;二是,農業公益性服務品質不高。

  因此,今年的一號文件中特別提出,重點是強化農業公益性服務體系,在完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能力上下工夫,使公益性服務機構真正做到全覆蓋、有保障,切實發揮其主導性作用;關鍵是培育農業經營性服務組織,採取政府訂購、定向委託、獎勵補助、招投標等方式,引導經營性服務組織參與公益性服務,為農業生産經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務,發揮經營性服務組織的生力軍作用。

  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為農戶提供資金和技術服務,改善農業基礎設施、資源狀況和環境品質,提高科技含量、裝備水準,增強農業的綜合生産能力,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對推進農業現代化具有非常重要作用。(記者 梁敏)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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