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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界定高價回購收藏品涉嫌非法集資 效果在震懾?

2014-04-28 09:33 來源:中國經濟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6日訊(記者 徐磊)近日,公安部針對非法集資問題公佈六類典型手段。其中,“收藏品高價回購”被明確界定為非法集資的手段之一,消息一齣,在業內引起軒然大波。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表示,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的非法集資,主要是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後攜款潛逃。

  有業內人士指出,某些文交所、藝術機構一直在打法律的“擦邊球”。那麼,這次公安部如此明確表態,會對藝術品市場産生什麼影響呢?

  高價回購是騙局

  “高價回購”、“溢價回購”等口號已經屢見不鮮,成為很多藝術品公司招攬顧客的“制勝法寶”。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聽起來誘人的口號背後,有可能涉嫌欺詐,甚至是非法集資。

  隨著藝術品市場的蓬勃發展,收藏品也成了詐騙集團的“掘金場”。一些別有用心的市場人士打著“高價回購”的幌子,誘騙初涉收藏的消費者,或者老年人出手購買,其中不乏一些看似正規的藝術機構,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前段時間,國貿某寫字樓裏的一家文化公司,通過看似正規的辦公場所和藝術展廳以及“高價回購”的承諾,成功獲取了消費者的信任。然而等消費者滿懷熱情來兌現時,才發現早已人去樓空了。

  其實,這種詐騙方式並不在少數。2013年8月7日,警方出動60輛警車查封“華夏國博國際收藏品文化交流中心”。據悉,“華夏國博”除了非法收集公民資訊、銷售贗品外,還有一點就是合同詐騙,以“高額收益”或者“高價回購”等方式來欺騙消費者。

  保值回購也涉嫌欺詐?

  公安部對“高價回購”表態之後,有業內人士分析“保值回購”也同樣涉嫌欺詐,甚至是非法集資。那麼,這種推測究竟有無依據呢?

  2013年雙十二期間,淘寶網與天仁合藝聯合推出“跟著大佬去買畫”專場,最大的噱頭便是“保值回購”。關於“保值回購”的熱議,可謂眾説紛紜。藝術品投資與鑒賞專家呂立新十分看好“保值回購”的前景,他指出,藝術品回購不僅保障了投資者的本金安全,同時也保護了投資者的機會成本。

  但與此同時,這種方式也遭到了業內人士的廣泛質疑,認為“保值回購”可能是噱頭炒作,所謂的拍賣也不過是“作秀”而已。對於坊間的熱議,中國經濟網記者向喜馬拉雅美術館創始館長、天仁合藝藝術總顧問沈其斌求證,然而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無獨有偶,除了藝術機構,一些文交所也開始涉水“保值回購”,比如廣東省南方文化産權交易所。按照規定,“如果投資人購買藝術品後,在一定時期內市場價格低於發售價格,可將産品按購買價退回發售人”,這種看似誘人的方式背後,是否隱藏了什麼呢?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劉雙舟在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指出,保值回購有很多形式,比如原價回購,或者加價回購等。“回購”本身沒有問題,對收藏家而言是一種保障,這種擔保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投資風險。但是一些人將藝術品作為一種抵押、放貸的載體,借用“回購”的形式掩蓋了非法集資的目的,這種負面的東西肯定會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

  “回購”亂象會規範嗎?

  有業內人士調侃,以後“回購”一詞濫用的比例會大幅縮水了。公安部對於藝術品“高價回購”的表態,對藝術品市場是否能起到立竿見影的規範效果呢?劉雙舟表示,短期內不會有什麼影響,人們可能會選擇觀望,收斂一些,但這只是一種警示,還談不到規範的層面。

  劉雙舟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回購”這種現象是一直存在的,只是規模大小不同罷了。究竟是不是違法,還是要具體分析。比如,有些買家並不將作品取走,而是採用代理投資的形式,這種不是真實交易,非法集資的嫌疑更大一些。但是,出現問題的是藝術機構,而不是藝術品市場本身,不能因此牽連到正常的市場交易。

  “回購是否違法,關鍵取決於回購的本意,或者動機。當然也存在一種情況,資金鏈斷裂後選擇跑路,但對於回購不能一概而論。其實之所以上當受騙,還是因為投資心理太急切。在選擇藝術機構的時候,要注意對方的資質、實力,以及行業內的口碑等,不要被高額回報蒙蔽了雙眼”,劉雙舟表示。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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