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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離京:“被攆”還是“撤退”?

2013-05-07 14:32 來源:解放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農夫山泉宣佈桶裝水退出北京地區,並訴京華時報名譽侵權 京華時報稱北京質監部門介入調查,暫時禁止生産其桶裝水

  從4月10日至今,京華時報連發多篇報道,直指農夫山泉生産標準不如自來水,引發了農夫山泉標準事件。昨天,這一事件升級:上午,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上稱,已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下午,在農夫山泉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企業與京華時報針鋒相對。

  報道是“猜想”?

  農夫山泉在新聞發佈會上宣佈關閉北京工廠,不再向北京地區提供桶裝水。

  每個參會記者都拿到了一份厚厚的資料,包括多個國家衛生、品質標準文件以及農夫山泉官方回應。現場的展架鋪滿了近日京華時報對農夫山泉的批評報道版面。發佈會開始前,撰寫這些報道的記者在現場發放當天的京華時報,頭版便是“四問農夫山泉請你正面回答”。報道指出,北京市桶裝飲用水銷售行業協會近日下發通知稱,鋻於農夫山泉由媒體曝光出現了多重品質標準問題,要求北京市桶裝飲用水行業各銷售企業即刻對農夫山泉桶裝飲用水産品做下架處理。同時,北京市質監部門也介入調查,暫時禁止委託公司生産農夫山泉桶裝水。

  農夫山泉董事長鐘衐衐在會上解釋説,食品標準分衛生(安全)標準和品質標準。農夫山泉執行衛生國標《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和品質標準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而衛生(安全)標準通常不會被標注在瓶身上,即使不標示在標簽上,也必須強制執行。京華時報抓住標準上的不一致批評“農夫山泉不如自來水”的報道無事實根據。

  當鐘衐衐指責京華時報報道前未採訪農夫山泉,報道不夠客觀時,現場京華時報一男記者立刻起身辯護,而後又有兩名女記者加入。鐘衐衐的發言幾度被打斷,後排佩戴“入場證”的人士對著京華時報記者高喊 “滾出會場,維護秩序”等,現場一度陷入混亂。

  關廠為“尊嚴”?

  在將近一個月時間內,京華時報用67個版面百餘篇報道批評農夫山泉品質不達標。在4月10日京華時報首次發難後,農夫山泉先後發出四次聲明。在今天,也就是最近的一次聲明中,農夫山泉方面公佈了全套106項檢測指標和31項內控指標,認為産品全面優於自來水國標GB57494。

  而針對農夫山泉在京停産,鐘衐衐稱尊嚴比金錢更重要。農夫山泉是主動關閉工廠,他直言在現在的商業環境下不能生産,農夫山泉只能退出,關閉在京桶裝水生産公司,並稱將用3個月時間逐漸解決目前已購買水票居民的飲水問題。

  農夫山泉認為批評報道引發的實際損失已達數億元人民幣,並已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據了解,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收到農夫山泉遞交的訴訟材料。

  事件有“內幕”?

  專家指出,之所以農夫山泉標準事件一個多月來持續發酵,最主要的問題是國內飲用水標準過多,但制定主體、監管主體各不相同,使得此次事件中缺乏真正的“權威聲音”。這就導致不少消費者提出:“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農夫山泉到底有沒有問題。”

  記者發現,除了標準,此次事件還有不少疑點。比如,華潤怡寶在此次事件中究竟是什麼角色?此前,農夫山泉曾通過官方微博公開指稱是華潤怡寶一手策劃了此次事件;華潤怡寶回應稱農夫山泉造謠,並要求訴諸法律。可這一糾紛似乎隨著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間的火藥味升級不了了之。再比如,農夫山泉與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的關係也被外界所關注。事件發生後,該委員會稱因農夫山泉不願認錯而將其從會員中除名;但又有未經證實的消息稱,除名的根本原因是農夫山泉拖欠多年會費、與委員會不睦已久。

  某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就此指出,“標準之爭”只是農夫山泉事件的表面現象。該事件既暴露出我國在標準制定、執行上的種種不足,也反映了國內市場競爭的複雜關係,包括行銷手段是否正當、企業與協會的關係等等。

  【記者手記】

  “真相”到底是什麼?

  任翀

  真相只有一個。可為什麼農夫山泉事件經過近一個月的熱議,還是沒有出現“真相”呢?在筆者看來,造成這一結果的根本原因是,該介入調查的監管部門遲遲沒有介入。

  作為企業,農夫山泉通過廣告發佈檢測報告自證清白,可以理解;作為媒體,京華時報通過報道進行輿論監督,是職責所在;作為行業協會,關注行業動態,也屬應當。但不論是企業、媒體、還是行業協會,都不是消費者所期待的“權威部門”,他們所提供的“證據”,從嚴格意義上看,也不具備法律效應。也正因為此,農夫山泉事件越來越像一場“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的鬧劇,而最大的受害者,莫過於迷失在眾多資訊中的消費者——究竟該相信誰?

  所以,當筆者看到北京質監部門決定介入調查的消息後,覺得“真相”或許將一點一點揭開;如果法院最終受理了農夫山泉的訴狀,那麼來自行政、司法機構的權威調查終於將啟動。不過,這只是一個起點。面對農夫山泉事件在整個飲用水行業産生的影響、面對全國範圍消費者對“真相”的渴求,希望有一個更加權威的部門能夠從消費者的需求出發,好好調查一下。(記者 任翀 柳田)

  【事件回顧】

  4月10日 京華時報稱,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農夫山泉稱,品質遠高於現在國家標準。

  4月14日 京華時報稱,避談有害物質,指標寬鬆;農夫山泉稱,“京華時報無知”。

  4月15日 京華時報稱,浙江地方政府袒護農夫山泉;農夫山泉稱,“你跑不掉,也別想跑”。

  4月16日 京華時報稱,上海檢測報告佐證農夫山泉不如自來水:農夫山泉稱,京華時報指鹿為馬混淆概念。

  5月6日 京華時報稱,農夫山泉桶裝水因標準問題停産,北京質監介入調查;農夫山泉稱,訴京華時報要求賠償名譽權損失6千萬元。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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