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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終結“雙十一”商標戰是明智之選

2014-11-07 13:11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11月5日,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稱“‘雙十一’永遠都是一個開放的節日,屬於一起努力的全體參與者”。(中國經濟網11月6日)

  陸兆禧的這番話暗示,阿裏傾向於將商標用於保護性防守,而不會發起商標戰。這消弭了一些電商擔心阿裏將狀告其他電商使用“雙十一”侵權的憂慮,也使得這場“雙十一”商標之爭成了一場行銷的噱頭,同時拔掉了其他電商繼續“挑事”、爭鬥的把柄。

  作為一個“表示促銷時間的描述性標識”,“雙十一”這一商標本就存在爭議。從一般常識看,“雙十一”作為一個時間點本身就屬於所有人、所有企業。無論你是否願意,所有社會客觀存在都要經過這個時點,怎麼會註冊成商標不讓其他企業使用呢?一句話,阿裏將“雙十一”註冊成商標確實有點牽強附會。

  既然阿裏註冊了,國家商標局也批准了,那麼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接下來就看阿裏如何管理使用這個商標了。究竟應該是獨享,以獨家註冊為由,拒絕其他商家使用,甚至不惜拿起法律武器狀告使用者?還是僅僅將商標用於保護性防守,而不會發起商標戰?阿裏選擇了後者。無論是對阿裏自身利益,還是為了促進消費環境的向好,這都是一個明智選擇。

  “雙十一”是一個時間節點,是一個活動舞臺,更是一個平臺。作為舞臺,在上面表演的演員越多越好,這才能讓這場商業表演更受關注;作為平臺,其上面做生意的商家和客戶越多越好,這能互相促進彼此銷量的提升。否則,只剩下阿裏一家公司和阿裏繫上的天貓、淘寶客戶,儘管客戶量也很多,但總感覺是獨角戲。京東、蘇寧、噹噹、國美等電商都參與進來,“雙十一”才能豐富多彩,這個消費日才能做大做強。

  在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消費措施時,李克強總理提到了“雙十一”。足以看出不僅社會消費者、商家等經濟細胞無比重視這個消費者的節日,而且國家也對其促消費作用寄予厚望。“雙十一”應該是一個開放的消費節日,應該是一個所有商家、所有消費者都能夠暢通無阻、廣泛參與的消費時點。絕不是阿裏的獨角戲,也不是將“雙十一”註冊成商標就能夠封閉的。一旦阿裏以註冊為由提起訴訟維護商標權的話,有可能誤傷産業鏈上下游的合作者。

  陸兆禧表示,“‘雙十一’從來就不屬於阿里巴巴,就像中國電商從來就不屬於阿里巴巴一樣。只有線上線下、海內海外的各種商家和企業的共同參與,這個節日才有可能成為所有商家和消費者的節日,也才會真正屬於一起努力的全體參與者”。阿裏將“雙十一”商標註冊成功後,從未限制其他商家進入和使用。不排除一些零售商借題發揮,作為變相行銷的炒作手段或者攻擊阿裏的藉口。

  國家應該從更高層面來認識“雙十一”這個“節日”。經過多年活動,“雙十一”已經在全社會形成了廣泛認知度。這要感謝阿里巴巴等電商企業多年不懈努力,是阿裏等電商企業創造了“雙十一”消費時點,使這個消費時點對促消費的作用越來越大。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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