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基金實行中央集中運營、市場化投資運作。目前只在境內投資;嚴格控制投資産品種類,主要是比較成熟的投資品種;合理確定各類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股票等權益類産品合計不得超過資産凈值的30%。
新華社電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充分採納公眾建議,進行了修改完善,日前由國務院正式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拓寬養老基金投資渠道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基金)是廣大群眾的“養命錢”,也是重要的公共資金。當前,隨著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養老基金積累快速增加,現行政策規定的銀行存款、購買國債方式已不能適應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人口老齡化挑戰愈益嚴峻,養老基金支付壓力逐步加大。對此,要在繼續加強基金管理的同時,加快完善基金投資政策,拓寬投資渠道,積極穩妥地開展養老基金的投資運營,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這不僅有利於增強制度的吸引力,調動參保積極性,擴大覆蓋面;更有利於拓寬基金來源,增強養老基金的支撐能力,促進制度可持續發展。
合理確定各類投資品種投資比例
《辦法》明確,養老基金實行中央集中運營、市場化投資運作,由省級政府將各地可投資的養老基金歸集到省級社會保障專戶,統一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養老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基金投資運營採取多元化方式,通過組合方案多元配置資産,保持合理投資結構。目前只在境內投資;嚴格控制投資産品種類,主要是比較成熟的投資品種;合理確定各類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股票等權益類産品合計不得超過資産凈值的30%;國家對養老基金投資運營給予專門政策扶持,通過參建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參股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等方式,保證養老基金投資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
風險準備金專用於彌補可能發生的虧損
《辦法》強調,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控制風險。明確受託、託管、投資等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管控,維護公眾利益;相關工作人員要遵守職業規範,嚴禁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利益;投資機構和受託機構分別按管理費的20%和年度投資收益的1%建立風險準備金,專項用於彌補養老基金投資可能發生的虧損。
《辦法》要求,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必須堅持依規運作,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監督,對人民和社會負責。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辦法》,加強基金管理、經辦、投資、監督等各環節的協作配合,共同防範投資風險,推動基金投資運營順利實施,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更好惠及廣大公眾。
萬億資金長期利好股市
熱點解讀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明確,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30%;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對此,多數券商分析表示,以總量3.5萬億的養老金,30%的比例投資股市,理論規模可達萬億,萬億資金入市,短期看可對衝市場悲觀情緒,長期而言對股市構成利好。
據民生證券分析判斷,養老金是社保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大約佔整個社保基金的90%。根據統計公報,2014年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18萬億元。若加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845億元,全國基本養老保險滾存超過3.5萬億元。按照30%的比例,那麼養老基金可以進入股市的金額約為1.05萬億元。對於養老金入市的影響,民生證券認為,短期來看,養老金入市對市場有提振作用,緩解市場恐慌情緒,恢復市場信心。長期來看,養老金入市後,主要以固定收益類産品為主,權益類産品為輔,投資風險降低,有利於資本市場穩定性的提高。
華泰證券也認為,養老金按照30%的比例投資股市,有望帶動萬億資金入市。長線資金的入市,從歷史時期可以看都表明此位置是市場的階段性底部;而巨量資金的入市將利好大金融等藍籌股。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