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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寶再次對簿公堂 後者稱這是惡意訴訟

2015-03-13 08:24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自2012年廣藥集團將“王老吉”品牌從加多寶手裏收回之後,“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拉開了連綿不斷的訴訟之戰。昨天上午,一起因涉及加多寶涼茶的6句廣告宣傳語而引發的糾紛在北京市高院開庭。去年底,市三中院一審認定加多寶構成虛假宣傳,需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300萬元,加多寶不服提出上訴。

   王老吉起訴加多寶虛假宣傳

   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曾有著多年的合作關係。廣藥集團在註冊王老吉商標之後,于1995年將商標租給加多寶公司使用。次年,加多寶公司傳承王澤邦清朝道光年間祖傳配方,首創並推出第一罐紅罐涼茶。伴隨著紅罐涼茶在市場上的大獲成功,曾經的合作夥伴開始分道揚鑣。加多寶公司于2012年5月後啟用自主商標“加多寶”繼續生産紅罐涼茶,廣藥集團則于同年6月生産紅罐涼茶。

   為收回“王老吉”品牌的經營權,廣藥集團隨後與加多寶之間打了數起官司。2012年7月,廣藥集團最終通過訴訟收回了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産經營權。此後幾年中,雙方圍繞包裝和廣告宣傳語等官司不斷。涉及的廣告糾紛包括,加多寶公司推出了“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等一系列廣告,而本案則涉及加多寶涼茶的六句廣告語。

   去年6月,廣藥集團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同將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和廣東加多寶公司告上法庭,訴稱自去年3月24日開始,兩被告陸續在其官方網站和多家媒體及北京各大超市等,宣傳“國家權威機構發佈: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而兩被告于2012年5月後才推出加多寶涼茶,之前生産的均為王老吉涼茶。兩原告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連帶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2000萬元及合理支出100萬元。

   一審判決加多寶賠償300萬元

   加多寶則認為,加多寶公司以及關聯公司連續多年使用王氏後人授權的涼茶秘方和生産紅色罐體涼茶産品,享有合法權利。此外,廣告內容引用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發佈的統計數據,該數據客觀真實,表述清晰明確,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誤解,故不構成虛假宣傳。

   一審法院認為,涉案廣告語由於在表達上不真實、不恰當且遺漏了重要資訊,足以導致相關消費者誤解,侵犯了兩原告的正當利益,損害了公平平等的競爭秩序,構成虛假宣傳。據此,一審判決加多寶立即使用涉案廣告語,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之後,加多寶公司提出上訴。

   加多寶認為廣告表述客觀真實

   在昨天的庭審中,涉案廣告中關於“加多寶”三個字究竟是指加多寶品牌還是生産廠商,雙方在理解上存在著分歧。一審判決和被上訴人都認為,廣告強調的是對加多寶品牌的涼茶的表述,認為加多寶商標用於涼茶上沒有7年之久。

   但加多寶一方認為,涉案廣告完整內容都附有加多寶涼茶的圖,無論解讀為商標或者品牌還是生産廠商,都不會産生任何歧義,唯一指向的商品是固定不變的。

   加多寶公司也不認可加多寶品牌自2012年才有。代理人説,公司自1997年開始生産紅罐涼茶起,就在商標上同時標注了加多寶出品和公司名稱、地址等資訊,銷量第一也是加多寶公司作為經營者的榮譽,因此“連續七年獲得第一”可以引申為加多寶商標所對應的企業連續七年銷量第一。代理人還稱,為了讓消費者對市場上現存的紅罐涼茶予以區分,公司才做了這樣的廣告。

   由於雙方拒絕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

   ■庭後採訪

   加多寶稱王老吉惡意訴訟

   庭審後,廣藥集團代理律師史玉生表示,涉案廣告語傳遞的虛假資訊既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損害了同業競爭者的利益,削弱其他同業者的經營優勢。

   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表示,加多寶啟用自主商標“加多寶”生産紅罐涼茶後,其配方和生産工藝一直沒有改變,僅僅是改了名字。而廣藥集團和大健康公司的訴訟主張毫無事實依據,明顯屬於惡意訴訟。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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