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關於一汽-大眾速騰車後懸架斷裂事件,全國各地維權行動屢見不鮮,但收效甚微。目前,已有三百多名車主委託律師進行訴訟維權,專家認為,在維權的過程中,車主面臨的最大困難可能是舉證問題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近日發佈聲明,表示願意公益代理因“速騰後懸架品質門”引發的集體維權事件,並成立了由魏紹玲等律師組成的專家律師團承辦相關維權事宜。
今年以來,多地消費者稱其速騰車後懸架出現斷裂事件。
魏紹玲律師告訴法治週末記者:“目前有310位車主與該所簽訂了訴訟委託協議書。我們已向一汽-大眾發出律師函,但還沒收到回復,正在籌備下一步維權工作。”
“會正式提起訴訟嗎?”法治週末記者問道。
“是的,但是具體時間還未確定。”魏紹玲説。
一汽-大眾被指敷衍消費者
來自西安的韓先生現在談起他的遭遇依然很氣憤。
“那天剛從家開車出去不到500米,車速不到30公里每小時,過一個減速帶的時候,只聽車後面‘吱’的一聲。我當時不知道是什麼情況,下車一看,後懸架斷了。”韓先生告訴法治週末記者,他是在今年4月購買的速騰轎車,7月21日早上就出問題了。
韓先生表示,當時他直接把車拖到4S店去修了,店裏也沒有問他是怎麼斷的,修完讓他交了4000元錢。“我當時很窩火,剛買的新車(後懸架)就斷了。跟朋友説起這事的時候,朋友告訴我,全國不只我一個人出現這事。後來,我上網查了一下,才知道很多人有類似情況。”韓先生説。
“那你又去找4S店或者廠家了嗎?”法治週末記者問。
韓先生説:“是的。4S店表示會把相關資訊反饋給廠家,讓耐心等待回復。一汽-大眾客服也説已經把資訊反饋給廠家了。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給4S店的副經理打電話,但結果都是等廠家回復,到現在還沒有解決。修後的車,換的還是那種非獨立的後懸架,我也一直沒敢開,在家扔著呢。”
“目前我唯一的訴求就是退車。”韓先生有些激動地説。
法治週末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雖然目前還沒有發現因後懸架斷裂導致人身安全問題的案例,但有很多消費者遇到了跟韓先生類似的情況。來自山東、北京、甘肅、江蘇張家港的速騰消費者也向記者講述了他們的境遇,大致情況都是,當車輛通過溝坎時,車輛的後懸架發生突然斷裂,導致車輛無法行進或出現失控風險。
據“張家港速騰維權群”群主朱先生介紹,群裏大概有三四十人的車有問題。
“我們已經組織了兩次維權,但效果並不明顯。我們打算十一時再進行一次維權,希望廠家能夠真誠面對這個問題,給車主們一個交代。”朱先生説。
據朱先生介紹,在他們前兩次的維權中,一汽-大眾只是做了一套專門來檢測新速騰後懸架問題的工具,這讓消費者感覺一汽-大眾是在敷衍他們。
是否屬於設計缺陷
法治週末記者看到,8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網發佈公告稱:“國家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已于近日正式啟動對一汽-大眾新速騰後軸縱臂(即後懸架)斷裂問題的缺陷調查。”
8月15日,一汽-大眾在其官網發佈聲明:“我們將全力配合國家質檢總局的此次調查。”
針對新速騰後懸架斷裂事件,一汽-大眾打算如何處理,目前具體採取了哪些措施?新速騰出現後懸架斷裂的原因是什麼?
針對上述問題,法治週末記者于9月18日撥打一汽-大眾的客戶服務熱線。客服代表722號表示,若以記者身份介入,需要將相關資料傳真到公司,會有相關工作人員聯繫。法治週末記者于當日下午將資料傳真過去,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一汽-大眾的任何回復。
法治週末記者在採訪時發現,目前發生斷軸的車輛主要是2012年後生産的,是採用全新MQB平臺的新速騰全係車型,且出現問題的車輛多是剛購買不久的新車或準新車,車齡最長也不超過兩年。
據朱先生介紹,2012年之前的老款速騰車因為裝的是獨立懸架,沒有出現過問題。實際上新速騰也是可以裝獨立懸架的,但公司就是為了降低成本,研發了一個不適合這款車的懸架裝在上面,導致車在行駛的過程中,扭力梁承載的扭力都落在了縱臂上面,(縱臂)承受不住,就會出現疲勞紋、斷裂等情況,這是設計上的缺陷。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葛友山告訴法治週末記者:“是否屬於設計缺陷,需要專業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現在還不好説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那麼,如果速騰的問題屬於設計缺陷,那算不算産品品質問題,公司該如何解決?
葛友山認為,設計缺陷也屬於産品品質問題。所謂的産品品質問題,是指經營者經營的商品,如果出現了不符合消費者購買需求的情形,都屬於産品品質問題。産品品質問題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原料問題,設計問題等。
作為速騰車主,朱先生強烈要求公司召回問題車輛更換後懸架,並由公司給消費者出一個報告,保證行車安全。
“如果經過相關鑒定,確實出現了産品不合格情況,一汽-大眾需要承擔退車的責任。因為它本身是不合格的産品,僅召回是無法解決此問題的。如果不屬於不合格産品,但質檢總局認為其屬於召回情況,則事件的解決不排除車輛召回的可能。”魏紹玲説。
舉證是最大的困難
在葛友山看來,消費者在維權的過程中還是存在一些困難的,其中最大的困難就是舉證問題。雖然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但一旦接受商品或者服務超過六個月,就得由消費者自己舉證,再加上當前專業鑒定機構及標準缺乏,舉證難成為車主維權路上的一道“攔路虎”。
“另外,相對於經營者而言,消費者的財力、物力、經驗、對産品的了解程度等都不如經營者,從這方面來説,消費者屬於弱勢群體。如果沒有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組織來幫助消費者,是很難取得明顯效果的。”葛友山進一步解釋説。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也認為,雖然設計缺陷屬於産品品質問題,但是商家如果不承認是設計缺陷問題,消費者就需要委託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去做鑒定,證明是産品品質存在問題,這樣舉證成本還是比較高的。
據媒體報道,今年7月22日一汽-大眾發出聲明,稱組織各方技術專家進行了全面的診斷和評估後,根據最新診斷報告顯示,新速騰的後懸架問題屬於極個別案例,並非設計和製造過程中出現的批量問題,請廣大消費者放心。
法治週末記者在一汽-大眾官網上並沒有看到這則聲明。據受訪車主王先生介紹,一汽-大眾確實發過這則聲明,後來由於國家質檢總局介入調查,一汽-大眾又發了一則聲明,刪除了先前的聲明。
汽車分析師張志勇據此認為,車主維權並沒有什麼困難。因為從一汽-大眾7月22日發佈的聲明來看,其是承認産品存在問題的。既然一汽-大眾承認産品有問題,消費者就可以根據車輛的損害程度,通過“三包”的法律規定要求補償就行。不過,現在有一點需要界定,就是車主是否屬於一汽-大眾所發表的聲明中的“極個別案例”。
張志勇還表示,一汽-大眾既然承認産品有問題,就應該列出一個數據,出現這個問題的轎車到底有多少輛,不能僅僅以“極個別”一筆帶過,並且應該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葛友山認為,購買的商品出現問題後,消費者首先可以與企業進行協商,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即和解;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消費者可以向國家質檢總局或者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由這些單位出面協調,看是否能夠順利解決問題;如果還不行,最後只能走訴訟途徑,向法院起訴,要求企業賠償損失,不過這就涉及到舉證難、舉證成本高的問題。
(原標題:310名速騰車主欲訴一汽大眾 舉證難成維權攔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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