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地産  > 正文

樓上裝修樓下漏水 鄰里對簿公堂

2014-08-22 10:12 來源:華西都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華西社區報記者 董峰

  兩年前,樓上搬來的新鄰居給曹平一家帶來了不小的麻煩。自對方裝修起,曹家就沒消停過,洗手間、廁所、廚房天花板紛紛漏水。多次聯繫對方,卻被以各種理由推諉,求助社區問題也難以解決。無奈之下,曹平一紙訴狀將對方告到了法院。近日,青羊區法院就這起鄰里糾紛做出了判決。

  事發樓上裝修樓下漏水

  在小區裏住了多年的曹平一直和鄰居關係很好、相處融洽。可兩年前,樓上新搬來的一戶人家卻給他的生活帶了不小的煩惱。曹平説,樓上的新鄰居搬來後,便開始裝修房子,幾天后自己家的洗手間、廁所、廚房天花板便開始漏水,“我們家洗手間、廁所、廚房的墻壁都被水浸濕了。”曹平立即告知樓上住戶,該住戶當時承諾,裝修好後,將曹家房屋重新粉刷。但裝修完後,該住戶並沒有履行自己的承諾,也一直未採取措施解決漏水問題。

  此後,曹平多次聯繫對方,但對方卻一直逃避、推諉,事情一拖再拖。曹平求助於社區,社區工作人員就糾紛進行調解,但由於對方拒絕配合,漏水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辯解漏水原因難以確定

  兩年來持續漏水讓曹平糟心透了,無奈之下,他將樓上住戶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令其即整改裝修工程,找出漏水原因,徹底終止洗手間、廁所、廚房漏水。被告于先生(化名)辯稱,自己購買房屋後,裝修還沒有開始,樓下住戶曹平就反映漏水,可見曹家的房屋漏水不是因為自己家裝修引起的。2013年暑假期間,自己有兩個月沒有在該房屋居住,原告房屋還是漏水,可見原告房屋漏水和自己沒有關係。期間,請過專業工人現場查看都去看過,一直沒有確定漏水原因,裝修工説漏水可能是主水管的原因。因此,于先生認為,曹家把屋頂漏水原因全部推給自己是沒有依據的。

  判決違反《物權法》有關規定

  日前,青羊區法院針對這起鄰里糾紛進行了判決,依法判令被告限期整改。法院認為,被告房屋長期漏水造成原告生活不便及財産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條“不動産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産、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好各方面相鄰關係。”及第九十二條“不動産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産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産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之規定,被告應負有停止侵害、修繕原告房屋、賠償原告損失的義務。被告所述原告房屋漏水並非由被告造成,未提供相關的證據,被告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原告要求被告立即整改、終止洗手間、廁所、廚房漏水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援。

[責任編輯: 林天泉]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