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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職工、居民養老保險7月1日起可以互轉

2014-06-04 15:45 來源:重慶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辦理程式>

  需書面申請辦理 45個工作日內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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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申請辦理銜接,需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銜接的書面申請。

  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繫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説明。

  參保人員原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繫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參保繳費資訊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哪些人可以申請? 達到退休年齡可申請銜接

  “我們是根據國務院出臺的政策、重慶的具體情況而制定了暫行辦法。”市人力社保局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主要是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有利於保障城鄉參保人員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

  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需要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互轉”了。昨日,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發佈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從兩項制度的銜接時點、銜接方式、資金轉移、待遇領取、經辦規程等方面做出了統一規定。該辦法7月1日起開始實施。

  據了解,人社部門將健全完善全國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繫方式資訊庫,並向社會公佈,方便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資訊查詢服務系統,加快普及全國通用的社保卡。

  多地參保如何辦理? 先確定待遇領取地再辦手續

  據介紹,考慮到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參保人員可能在多地流動就業和參保,參保地、待遇領取地可能不是同一個統籌地區,甚至可能有在多個地區存在養老保險關係的情形,辦法為此規定,參保人員在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前,要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養老保險關係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賬戶儲存額如何轉? 互轉時都將全額隨同轉移

  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

  “雖然出來打工,但鄉里的地也要種,職工保險退休待遇高,但有年限門檻,所以我們一般就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從開縣前來主城區打工的吳先生説,年初就聽説國家出臺了兩險的轉移銜接辦法,既然可以轉換了,儲存額也能轉移就放心了。

  辦法還有一定的引導性: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反之則不合併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如果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按月計算,下同)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該負責人還提醒,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兩邊保險的待遇。

  (本組文/重慶晨報記者 雍黎)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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