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黃子寧)省人社廳和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廣東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于本月起實施。市社保局表示,本月起在江門辦理職工醫保轉移接續,將按照《通知》進行醫保繳費年限累計;退休人員醫保繳費累計滿20年並在江門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就可享受終身醫療保險待遇。
《通知》規定,各統籌地區對參保人在不同統籌區域地區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應當互認,並予以累計計算。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醫保待遇不重復享受。市社保局社會保險科負責人黃保華介紹,此前辦理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暫未明確繳費年限可累計,本月起在江門辦理職工醫保轉移接續,將按照《通知》進行醫保繳費年限累計。
上半年市社保局辦理了逾400人的醫保轉移接續。“今後來江門務工的人員,可以將此前在他市繳費年限累計到江門繳費年限中。目前江門外來人員流動不大,不會出現業務辦理人員扎堆的情況。”黃保華説。
在江門互認累計醫保繳費年限,將按照江門2011年規定的職工醫保制度來確認退休人員是否享有相應醫保待遇。退休人員要繳費職工醫保年限累計滿20年,在江門本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享受退休後終身享有醫保的權利。黃保華表示,“如果在待遇享受地未繳費滿10年,即便參保者已退休,也要繳滿才能享受相應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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