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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種低價藥取消限價 發改委:利於降低醫藥費用

2014-05-09 09:13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533種低價藥不限價

  國家發改委昨日宣佈,為鼓勵藥企生産低價藥積極性,減輕患者使用高價藥的負擔,國家取消283種低價西藥、250種低價中成藥的最高零售價,生産企業可在西藥費用日均不超過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過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價。

  低價藥品清單,已在國家發改委官網公佈。

  採購方式

  醫療機構自行網上採購

  從目前的清單來看,盤尼西林、阿莫西林、慶大黴素、乙酰螺旋黴素、紅黴素等常用、廉價藥,以及不少上市藥企的獨家品種,包括天士力的復方丹參滴丸,中新藥業的清咽滴丸、速效救心丸,精華制藥的王氏保赤丸,千金藥業的婦科千金片等均列入低價藥範圍。

  根據八部委聯合發出的《關於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的意見》,納入低價藥清單的藥品,將退出現行的“雙信封”制藥品集中採購,由各省(區、市)藥品集中採購機構對通過相應生産企業直接挂網,由醫療機構自行網上交易,陽光采購。

  藥品清單

  低價藥建進入退出機制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巡視員郭劍英介紹,低價藥清單並非一份固定的目錄,而是建立了動態進入和退出機制。

  郭劍英介紹,現階段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為: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因價格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符合上述標準的藥品,價格主管部門要及時將其增補納入低價藥品清單。同樣,對因成本上漲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需突破低價藥品標準的,要及時退出低價藥品清單,由價格主管部門按許可權重新制定該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

  郭劍英介紹,日均費用標准將根據市場變化動態調整,但總體目標是,推進醫保付費方式改革,調動醫療機構、醫生和患者合理優先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促進用藥結構優化,科學合理用藥,減輕患者總體醫藥費用負擔。

  背景

  低價藥緣何叫好不叫座

  由於“以藥補醫”機制和一些藥企在招標中惡性競爭等問題,許多低價經典老藥醫院不願意用,造成需求萎縮,而需求減少更使藥企不願意生産。一些低價藥供應不足乃至斷供成為常態。

  儘管部分公立醫院在新一輪醫改中取消了藥品加成(醫院銷售藥品可在進價基礎上加收15%的“提成”),但多數大醫院依然離不開藥品加成。治療同一疾病,單價幾毛至幾元的藥品顯然不如幾十元上百元藥品獲得的提成多,低價藥在不少醫院遭受冷遇。

  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葛智勇介紹,企業生産的黃連素100片(每片0.1克)製造成本約5.9元,國家最高零售限價為9.5元,去年7個省份中標,平均中標價為5.89元,最低中標價僅1.4元。據新華社

  追訪

  1 取消零售限價會增看病負擔?

  發改委:可減少高價藥使用,有利於醫藥費用下降

  問: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會不會導致藥品漲價,增加群眾負擔?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醫藥價格處處長宋大才:低價藥品大多是生産企業眾多、競爭比較激烈的藥品,放開最高零售限價,市場實際交易價格不會出現普漲現象。

  一是加強監管,防止經營者濫用自主定價權。二是完善招標採購政策,確保通過競爭形成合理價格。三是即使因材料上漲需要調價,由於有日均費用控制,價格變動也是可控的,而且對低價藥品報銷標準比較高,基本不會增加患者負擔。四是低價藥和高價藥大都存在一定替代關係,合理調整低價藥價格,有利於調動企業生産供應低價藥的積極性,有利於醫療機構優化用藥結構,減少高價藥使用,從總體上看,有利於醫藥費用下降。

  中國藥科大學醫藥價格研究所所長常峰:不必過於擔心低價藥價格上漲,日均費用標準起到封頂控制閥的作用。與擔心低價藥品價格的有限上漲相比,我們更擔心低價藥消失,這會導致我們不得不用高價藥品。

  華潤雙鶴副總裁陳仙霞:主要擔心現行政策能否順利落實,希望有關部門出臺配套措施,接下來招標怎麼做,醫院怎麼使用,這些是我們企業關注的。

  2 如何鼓勵醫院使用低價藥品?

  衛計委:將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取消以藥補醫

  問:由於現在的“以藥補醫”政策,醫院、醫生不願給患者開、用低價藥。有何措施鼓勵臨床實際使用低價藥品?

  國家衛生計生委藥政司司長鄭宏:常用低價藥品大多是經典老藥。為鼓勵醫療機構和醫生使用常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醫改相關部門將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引導:

  第一,引導醫療機構提高低價藥品使用量,並將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內容;第二,要加快推進醫保付費方式改革;第三,落實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規定,鼓勵常用低價藥品的使用;第四,要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取消以藥補醫,理順醫藥價格,讓藥品回歸治病的本原。

  北京市航太中心醫院藥劑科主任劉樺:低價藥品的短缺原因是多方面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應該是多方面的。有些低價藥品全國需求量不大,但不能缺。比如,硫酸阿托品注射液臨床主要用於搶救感染中毒性休克、有機磷農藥中毒等。他們醫院去年一年採購量僅50支(每支5毫克0.57元)。企業生産這類藥利潤非常有限。對於這類低價、需求量少的藥品,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指定企業生産,並給予適當補貼。 綜合新京報記者魏銘言、新華社報道

  縱深

  低價藥改革“心路歷程”

  早在本輪以改善“看病貴、看病難”為宗旨的新醫改啟動前,國家保障低價藥生産供應的政策就沒停過。

  統一定價生産降藥價

  2006年末到2007初,原國家衛生部等部門提出要推動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促進“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解決。

  2007年11月,10家藥企生産的18個品種的藥品,被確定為首批通過簡化包裝、降低成本定點生産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藥。這些藥品統一價格、統一標識、定點生産、統一配送,通過減少生産環節,降低售價。這被業界認為是政府保障低價藥供應的探索之舉。

  2009年8月,原國家衛生部頒布首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囊括307個品種的藥品,實行省級集中招標採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基本醫療機構使用並零差率銷售。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後,部分藥品的零售價甚至降低80%。基本藥物目錄一度被認為是低價常用藥目錄。

  取消限價讓市場説話

  近年來,最高零售限價爭議及地方藥品招標採購問題頻現,一些常用、價廉的老藥出現斷供。如心臟手術必需的魚精蛋白、治療甲亢的甲巰咪唑、麻醉用藥氯胺酮等藥品,甚至出現“一藥難求”的現象。解決低價藥短缺問題,也成為近年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焦點。

  取消最高零售限價,改革以往政府對藥品“一味降價”的管理措施,讓市場供需關係決定低價藥的合理定價與存亡,是此次政府在低價藥保障機制中最大的改變。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巡視員郭劍英坦言,“導致低價藥消失的原因比較複雜,我們認為僅從價格一方面解決很難真正達到目標,因此會同多部門出臺了這一清單。”

  郭劍英認為,此次低價藥清單出臺,還需推動藥品招標採購政策的完善以及醫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不能將價格低作為集中採購藥品惟一要素,才能保障低價藥“有的用”、“用得好”和“用好的”。 新京報記者 魏銘言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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