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後如何養老”,成為近段時間各界高度關注的話題。隨著我國快速步入老齡化社會,“未富先老”的進程將進一步加快。各級政府該扮演何種角色,財政資金又該如何發揮社會養老的積極作用,值得深入探討。從根本上來説,財政資金參與社會養老,一定要秉承“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思路。
財政資金“一包到底”的模式,並不能簡單複製。財政負擔能力與社會養老資金需求規模之間的關係,決定了不同國家要採用不同的養老策略。部分北歐國家依靠高每人平均GDP實施了從“搖籃到墳墓”的終身福利體系,而參照此體系的南歐多國卻因此而陷入嚴重財政危機。中國目前的發展階段、人口數量和老齡化趨勢,使得財政兜底社會養老策略需要格外精確並謹慎行事。
財政資金進入社會養老服務,速度還應加快。目前看來,中國的養老服務體系還處於萌芽狀態,養老設施、從業人員極其匱乏。即使在北京這樣的大都市,要進入一家公立性質的正常養老機構,其難度不亞於為適齡小孩尋找一所重點學校。農村養老體系更是困難重重,大量農村老人還在繼續從事農業勞動。因此,如果沒有財政資金起到兜底作用,相當長時間內,養老服務將會舉步維艱。
相對於投資建設實體性質的高速公路、水利水電等基礎設施,我國財政管理體系對支援服務型公共産品的支出經驗還相當匱乏。社會養老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管等宏觀框架尚在討論之中,與之相關的養老金籌集範圍、使用數量和可維持限度等具體問題,還缺乏精確測算。可以説,目前財政兜底社會養老的事項,僅僅處於起始階段。但萬事開頭難,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如能在幾個關鍵方面下大力氣,就可以更好地邁出財政兜底社會養老的第一步。
首先,儘快摸清財政資金介入養老的關鍵數據。財政資金在未來年度裏有多大能力維持多高標準的社會養老服務,這是戰略選擇的基礎性數據。其次,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與發達國家的老齡化階段不同,如今的市場體系和金融手段高度發達,完全可以發揮資金調期使用的作用。再次,合理配置財政資金的順序。養老不同於托幼,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和意外傷害非常突出,如果都讓養老機構或者財政承擔,會十分困難且糾紛很多,因此,保險等風險控制機制的介入十分必要。最後,應確保實現財政資金的均等化。實現多年一直倡導公共服務均等化,不能把社會養老排除在外,不能因財力不足和區域能力差異而忽視農村和不發達地區的社會養老問題,相反,更應積極負擔起應有的責任。(何代欣作者單位: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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