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6日,東莞市住建局在莞城街道辦召開經適房入住前會議,通知準業主自行前往雅園新村驗房。但隨之而來的是,銀行按揭和公積金貸款政策仍不明朗,準業主面臨“要一次性繳清房款後才能入住”的尷尬。1月4日,100多戶準業主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簽訂了入住協議。憑藉入住協議,準業主可到雅園新村物業管理處領取鑰匙,不少準業主興奮地表示,將即刻著手搬家,準備在新房裏過春節。(《東莞日報》1月6日)
經適房政策,重點保障的是中低收入人群,包括住房困難的城市“夾心層”。但好的經適房政策在一些地方和城市,囿于種種原因而面臨落實難。經適房建設總量遠遠不足,是影響政策落實的一個方面,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經適房政策“落地”和“執行”過程中的制度性欠缺。
一些被保障人群,符合居住條件,也獲得“批准”,卻無法居住,就與配套性制度不到位有關。經適房保障人群,其經濟條件較差,在貸款支付房款之時,“成功率”更低,這一定程度上嚴重影響經適房的入住率,使得一些城市和保障房“空置”。在西安,多處多地經適房建成六年之久,卻一直空置,政策落實不到位,“貸款難”、“交房款難”,讓人們對經適房“望房興嘆”。
東莞市出臺的“先入住再交錢”的經適房政策,無疑解決了保障人群的困難,也促進了經適房政策的“落地”。符合條件的人群,不再發愁“辦不了貸款就拿不到鑰匙”,而是先拿鑰匙,再辦相關貸款手續。這樣的政策設計,真正為中低收入者考慮,也讓經適房更有民生含金量。
住房保障領域如此,在教育、醫療等公共保障領域也可以借鑒。如自2011年下半年以來,河北、河南、山東等多地,先後推行了“先看病後付費”的診療服務模式,不僅保障了廣大患者的就診治療權益,也實現了“病有所醫”的政策承諾;教育領域大幅度減免費用,實現義務教育向幼兒園、高中階段的延伸,在廣東多地早有探索和實踐。這些“先住(看病、上學)”保障模式,無疑讓政策的善意進一步放大,體現了地方政府執政中的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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