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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學友記者節感言:腳上沾滿塵土,心中溢滿光熱

2018-11-09 08:47:00
來源:法律與生活雜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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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生活》雜誌社記者 盛學友  

  今天早晨打開手機,收到了很多的記者節祝福,送給我這些祝福的,有我幫助過的人,有公檢法司的朋友。

  看到這些祝福,我覺得在這第十九個記者節,還是要寫一些文字,表達一下我對記者這個職業的感慨。

  

  昨天中午,通過微信視頻,一幫人舉起酒杯,向我敬酒,我舉起水杯,和他們一起乾杯。

  那一幫人中,有律師和律師的當事人。這位當事人,在前天剛接到法院的無罪判決。

  對於這位當事人涉嫌的一起刑事案件,我作為一家中央級法制媒體的記者,一直關注並跟蹤報道。

  這位案件當事人,在看守所待了二十個月後,終於在媒體報道後獲得自由。

  11月6日下午,黑龍江這家基層法院對這位農民作出的無罪判決——是神聖的法律和黑龍江這家勇於擔當、敢於“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的基層法院,在第十九個記者節,送給我這位從業近30年的記者的一個特別而又溫暖的最好的禮物!

  我的記者生涯中,走過的路,坎坎坷坷,跌跌蕩蕩,曲折不平。但唯一不變的是,我一直在用我手中的這只筆,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正如著名作家尤今給我提的詞那樣:一筆走天下,正義凝筆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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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正如一位即將進入律師行業的鄧女士所言——我們把關注度投向何方,我們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鄧女士原來是一名教師,但是,利用業餘時間,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拿到了A證。目前已辭職的她,正在實習階段,將來準備進入律師行業。

  我也是如此,原來是學理工科的,根本不懂新聞,更不懂得法律,但是由於我把關注度投向了新聞,投向了法律,所以,我在法制新聞這個圈子裏,一幹就是近30年,成為了一名法制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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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在我執業的司法部所屬的《法律與生活》雜誌創刊30週年之際,我寫了一篇《用心秉筆寫良知》的文章,介紹了我從事新聞工作24年的一些經歷和感悟。

  其後,在2018年第十八個記者節,在《用心秉筆寫良知》文章的基礎上,我又增寫了《做一個有良知不出賣靈魂的記者》等內容,台灣網等多家知名新聞網站轉載了《盛學友:用心秉筆寫良知》這篇文章。

  因為是中央級法制類新聞媒體的記者,所以更加關注一些比較典型的司法案件。

  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提倡的媒體與司法的良性互動問題,我認為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也一直在通過對案件的採訪與報道,在踐行這個話題。實際上,確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山東某地有一起金融借貸糾紛案,銀行將幾個擔保人訴至法院,要求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當地法院採取了違法送達的方式,非法剝奪了擔保人參與庭審和上訴的權利。

  當該案進入執行階段時,其中一位擔保人突然收到了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這個時候,這位擔保人才知道,在這個法院,有這樣一起案件,他不僅成了被告,而且官司還輸了,並到了執行階段。

  於是,這位擔保人開始和這家法院交涉。最終,案件在該院進入再審。

  此時,接到投訴後,我開始對該案進行採訪,向接待記者的當地這家法院有關部門領導直接直截了當地指出該院在這起案件中明顯的違法之處。後經和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領導協調,在這位擔保人提出管轄異議後,這起案件被指定到周村區人民法院審理。

  周村區法院審理這起案件的主審法官非常認真,不計較這位擔保人對法院和法官的曲解與誤解,這位擔保人甚至當庭辱罵,但這位女法官忍辱負重,開了4次庭,審理詢問相當仔細,並親自調查取證。最終做出再審一審判決,所有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銀行上訴後,被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起案件,我與周村法院和淄博中院有著媒體與司法之間的良性互動。這位審監庭庭長做出的這份已經生效的一審判決,我仔細認真地看了多遍,感覺寫得特別好,對所有證據的評判,分析得非常到位,為此,我將這份判決書當做一位具有良知正義的法官利用自由心證做出的一個非常成功而又出色的判例,向我認識的法官和律師推薦——我所推薦的,不僅僅是如何利用嫺熟的法律常識和知識做出的判決,更重要的是推薦一位法官的良知和正義。我們需要更多這樣的有良知正義的法官。就像胡雲騰大法官所説,良知是最好的法律。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