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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殯葬行業問題多 寵物墓地回避是否有資質問題

2018-04-14 14:57: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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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意掩埋或傳染疾病污染環境“專業機構”資質存疑

  寵物殯葬行業問題不少誰來監管

  “到山上挖個深坑埋了”“找寵物醫院幫忙處理”……隨著飼養寵物的市民越來越多,寵物的“身後事”也成了不少市民的難題。寵物死後如何善後?寵物殯葬行業誰來監管?記者對此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展開了調查。

   飼主困擾

  處理寵物屍體遇尷尬

  2017年5月,烏魯木齊市民劉先生養了近5年的寵物狗生病死亡。如何處理寵物狗的屍體?劉先生有點為難,“畢竟一起生活了5年,總不能直接丟到垃圾堆裏吧”。

  一家寵物醫院的負責人張某建議,有相關合作方可以對寵物狗進行安葬,可選擇土葬或火葬,需交500元押金。劉先生選擇了土葬並付款。

  一天后,張某告知劉先生,寵物狗的屍體已經火化。劉先生很生氣,明明約好進行土葬,在未經自己允許的情況下,寵物醫院自行處理了寵物狗的屍體。劉先生找到寵物醫院負責人張某進行理論,張某卻解釋:“合作方拿到押金後以為進行火葬,所以將寵物遺體拉走直接火化。”

  “不知道在哪火化的,也不知道最後安葬的情況。”劉先生説,雖然張某將合作方的電話給他了,但電話始終無法接通,他也很無奈。

  烏市市民王女士兩次處理愛犬的後事,都很尷尬。2012年6月,她飼養6年的愛犬被車輛碾軋致死,時值盛夏,她選擇半夜和丈夫一起,偷偷將愛犬的屍體掩埋在小區。

  2016年,飼養4年的愛犬因病死亡,想到愛犬身體有疾病,小區裏人口又稠密,這次她和丈夫驅車前往南山,又是在半夜悄悄將愛犬的屍體埋了。

  “説真的,兩次都感覺自己好像在做見不得人的事情,很尷尬。”王女士説。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寵物主人在處理寵物遺體時,除部分選擇交給寵物醫院外,大多是自行處理,其中在小區或郊區填埋的較多,也有人將寵物的屍體包裝後,直接丟棄在垃圾清運點。

  屍體處理

  寵物醫院充當仲介

  根據劉先生提供的線索,記者在網上搜到了寵物殯葬服務的各類資訊,其中部分店舖的經營時間已近兩年。

  烏市南湖西路附近一家寵物醫院的負責人稱,他們並沒有寵物殯葬相關的服務,但是可以幫忙聯繫有關人員處理,寵物屍體可以直接交給寵物醫院。

  這名負責人提供的價目表顯示,進行寵物集體火葬按重量收費,6公斤以內80元,6公斤以上150元至600元不等,單葬500元到3000元不等。群葬沒有骨灰,單葬則可以拿回骨灰。

  記者通過另一家寵物醫院提供的聯繫方式,聯繫到對寵物進行火葬的一家無害化處理服務中心,該中心負責人説,可以提供到府服務,接收寵物屍體,有兩個套餐。一個套餐主要包括單爐火化、車接送、骨灰盒;另一個套餐是第一個套餐的基礎上加了美容、福袋、吊墜項目。

  當記者詢問火葬是否經過環境測評時,這名負責人説:“寵物火葬時,可以有兩個人跟隨。”

  記者調查發現,除作為仲介外,個別寵物醫院並沒有規範處置寵物屍體的設備,所謂的處置方式只是替寵物主人掩埋;另一部分提供寵物殯葬服務的公司或個人,在處理寵物屍體過程中,出現了火化未經環保測評、深埋沒有進行無公害處理等情況。

   寵物墓地

  回避是否有資質問題

  記者了解到,寵物安葬行業和寵物墓地在烏市已經存在,可以提供場所方便寵物主人祭奠。那麼,寵物墓地又是怎樣的情況?

  “嘟嘟,感謝你多年的陪伴,願你在天堂能夠快樂地生活……”這是一塊墓碑上的文字,只不過墓中安葬的不是人,而是一隻寵物狗。

  3月30日,記者來到距離烏魯木齊市約50公里的寵物墓地,寵物墓地佔地總面積近15畝,在寵物殯葬區,已經立了約10塊墓碑。

  市民周女士在朋友介紹下來這裡參觀,她告訴記者,愛犬“皮特”陪伴她10年,就像她的家人一樣,今年“皮特”的壽命快要結束了,沒想到市區周邊有寵物墓地,説實話有些驚喜,希望能夠在這裡安葬愛犬。

  該墓地負責人代先生介紹,他們經營的是綜合性質寵物公園,一半對寵物進行託管寄養、訓練等項目與服務;另一半則用來安葬寵物。

  “如果寵物要進行土葬,根據寵物的大小、重量來計價。寵物殯葬收費,小型犬在1000元左右,大型犬近2000元,不含墓碑,墓碑價格800元至1500元不等,可自行選擇,下葬後有專人管理,3年內無任何費用,之後每年收取管理費200元。”代先生説。

  當記者問是否有寵物殯葬資質時,代先生説:“我們承包了這塊地,擁有近40年的使用權。”

  寵物殯葬

  相關部門稱無監管職能

  市民個人處理寵物屍體,大多是丟棄或掩埋,這樣做有何隱患?

  烏市動物疾病控制與診斷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狗會通過接觸傳播給人類多種疾病,把死去的寵物狗隨意丟棄,或者隨地掩埋,可能會污染地下水源。

  目前,寵物殯葬的出現為市民處理寵物屍體提供了更多選擇,但是誰來監管?

  記者採訪了烏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該所工作人員説,其職能範圍只是監管動物診療機構,並對相關醫療廢棄物進行回收處理,寵物屍體處理和寵物殯葬行業不在其監管範圍。

  記者在烏市農牧局獸醫處了解到,根據《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2016年至2018年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建設完成病死畜禽收集網點、暫存設施,並配備必要的全封閉病死畜禽運輸工具及配套消毒設備,統一收集處理小型養殖場、散養戶、診療機構的病死畜禽。

  該局工作人員稱,雖然主要針對病死如豬、羊等畜禽,但如果寵物死亡也可以送至相關網點進行無害化處理,但寵物殯葬行業的監管同樣不在其職能範圍。

  “為人類逝者提供墓地的公墓具備社會屬性,有法律法規進行保護,因此公墓用地在使用期限上有足夠保障;而為寵物提供墓地的公司土地,大多屬於商業用地,存在使用期限問題。”新疆律師張昊玄説,如果寵物主人和提供服務一方産生爭議,很可能只能在法院進行民事訴訟,因此在簽訂相關合同時,應該詳細約定相關細則,以免因寵物“身後事”引來不必要的糾紛。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部分當事人為化名)

  □ 本報記者   潘從武

  □ 本報通訊員 李羚蔚 許宏虹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