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支援民資、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
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安蓓、申鋮)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12日説,我國支援民資、外資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中央、地方各級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
這位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健全規範各類資本的退出機制,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確保各類資本自由進入、無障礙退出,更大力度、更深層次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各類所有制資本共贏發展。
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近年來,我國穩步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企業積極引入民營資本、外資等非公有資本,實現産權主體多元化,取得了重要成效。
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國務院國資委已推出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項目,涵蓋了中央企業和部分地方國企,實現了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七大重要領域全覆蓋,並延伸到國有經濟較為集中的一些重要行業。在試點示範項目之外,也有不少國有企業主動作為,有計劃、有步驟地引入具有戰略協同性的民營資本和外資。
這位負責人説,通過各種不同所有制資本的實質性混合,非公有資本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企業中的“催化劑”作用得以充分發揮,産生了體制機制融合互促的“化學反應”,實現了資本“形混”和制度“神混”的統一。
首先,企業法人治理進一步完善。民營資本、外資等作為戰略投資、産業投資進入國有企業,有效解決了過去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股權結構的調整帶動治理結構更加有效制衡、規範運轉。
其次,企業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健全。通過“引資本”促進“轉機制”,市場化選人用人制度日趨完善,按勞分配、按要素分配、按貢獻分配取代平均主義“大鍋飯”,員工能進能出、管理人員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減的目標得以實現。混合所有制企業還通過績效薪酬、彈性薪酬、員工持股、模擬股份制等激勵約束機制,最大限度地喚醒沉睡的人力資本,打造資本所有者與勞動者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責任共同體。
第三,企業核心競爭力進一步增強。通過撬動數量可觀的優質非公有資本,有機融合國有資本的規模、技術優勢和民資、外資的創新能力、管理優勢,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了企業資産效益和勞動生産率的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