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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底線: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兩會進行時)

2018-03-09 13:10:00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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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推動重大風險防範化解取得明顯進展”被列為三大攻堅戰之一。

  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最關鍵的就是防控金融風險。代表委員們認為,中國經濟基本面好,政策工具多,完全能夠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利用時機 化解風險 

  在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看來,當前中國面臨的經濟金融風險主要有兩點:一是實體經濟負債規模較大,且隱含較多不良負債,應利用好當前宏觀經濟企穩向好的時機,及時清理;二是金融資産的流動性太強,隨時可變現的資産容易導致整體金融體系的不穩定。因此要改革調整金融産品結構,引導儲蓄者直接持有流動性低一點的債券或其他金融證券,提升金融穩定性。

  “經濟波折也可能來自於中國經濟的供應鏈對外依賴度過高。比如,一些重要的上游産品,包括晶片、原油、天然氣高度對外依賴,且來源比較集中。要從現在開始,適當減依賴度、增多元性、增儲備。”李稻葵説。

  “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金融風險這個底線必須守住。”全國政協委員、中財辦副主任楊偉民表示,當前中國經濟穩中向好、穩中趨緩,去年增長速度高於預定目標。但前期積累的各種風險正在逐步顯露,金融風險尤須防範。

  “金融行業具有涉及面廣、影響力大的特點。金融風險的爆發可能會引發經濟鏈條式崩塌。”全國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張兆安指出,近年來,金融風險有所顯現,“類金融”“校園貸”“跑路貸”等金融産品五花八門,讓很多百姓財産受到損失。

  “防範金融風險是金融系統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進出口銀行董事長胡曉煉説,此前出現的資金層層轉移、價格層層加碼現象,對實體經濟降低成本起了反面作用,容易造成金融風險。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禁各類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等行為”。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宋海説,雖然通過債務置換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防範化解了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但潛在問題不容忽視。

  “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呈現出3個體徵:第一,舉債規模較大。地方政府債務率雖低於國際警戒線,但一些地方在法定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導致實際債務負擔較重;第二,舉債主體多樣,隱蔽性強。地方政府舉債主體除了政府部門和機構,還包括融資平臺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等;第三,越來越多的城投公司選擇在境外發債,形成新的政府隱性債務。”宋海説。

  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副總裁謝衛説:“融資體系支援著經濟發展,但當前中國融資過度依賴銀行這一間接融資渠道,債券和股票等直接融資所佔比例只有20%—30%,遠遠低於發達國家70%甚至80%的比例,這就增加了風險幾率。”

  完善立法 與時俱進 

  面對潛在的風險,應如何防範?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張季認為,要聚焦重點、獻計獻策,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精心設計,優化方案,既不能“老虎吃天、無從下口”,也不能“揀到筐裏都是菜、鬍子眉毛一把抓”。

  在發言和採訪中,“立法”成為代表委員口中的高頻詞彙。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袁愛平指出,國內金融立法的前瞻性還需提升。目前關於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的規定主要是國務院及相關監管部門的規定,雖然設定了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的紅線或禁區,但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和金融産品的豐富,很多都被有意規避或繞過。這導致金融市場秩序隨著監管的鬆緊而變化。

  “針對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法律法規沒有對其明確規定,或者只有原則性條款。我建議立法規範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同時,相關立法要突出服務實體經濟的金融根本,增設或修改關於資金運用的相關條款,強化違反資金運用規定的相關責任,提高相關規定的法律效力。”袁愛平説。

  張兆安表示,現有的法律法規難以覆蓋新的金融現象,應當修改完善,使法治與時俱進,跟上經濟社會發展腳步。

  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上海市委副主委、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陳晶瑩表示,針對地下錢莊等非法機構的金融活動,應該明確刑法中洗錢罪的量刑,完善洗錢罪的認定標準和主觀構成要件,同時出臺取證方面的司法解釋,通過制度建設突破在打擊地下錢莊方面的法律瓶頸。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陳靖説,在金融風險防範方面,制度供給目前比較缺乏。建議授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防範金融風險的地方性法規,在部分地區先行先試。同時,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進一步支援、配合地方政府防範、處置金融風險。

  創新手段 加強監管 

  加強監管同樣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手段。

  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副主席姜洋表示,資本市場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是穿透式監管,這是中國資本市場向世界貢獻的“中國智慧”。“所謂穿透式監管,首先意味著賬戶編碼可以‘看穿’。”中國散戶股東較多、市場制度還需健全。姜洋認為,穿透式監管要求在交易所層面穿透到證券公司,看到證券公司背後的客戶,使交易所具備強大的監測網路,對有意操縱市場者起到威懾作用,從而保護投資者利益。

  對於穿透式監管的舉措,全國人大代表、證監會原副主席劉新華表示贊同。他説,在這一過程中,有關部門要推進智慧監管、科技監管,將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慧與稽查、執法、日常監管結合,始終保持對市場操縱交易、內幕交易的高壓態勢,凈化市場生態。

  “充分運用大數據是發現問題、科學研判、有效施策的重要基礎。在工作中,由於數據不夠精準以及關聯度不夠,既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又難以獲得準確的資訊資料。”全國政協委員、武漢市政協主席胡曙光建議,推動數據共用,搭建政府數據一體化平臺。按照資訊類別,將各類數據進行統一匯集,建立目錄體系標準。推動技術平臺和資源目錄平臺聯動,實現資訊源與數據平臺的實時對接。

  專業人才的力量也不可或缺。全國人大代表、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朱建弟表示,專業人士要為防控金融風險提供專業服務、為維護國家的金融安全作出貢獻。

  謝衛也指出,金融監管要更加精細化,需要優秀的專業人才進入監管體系。“希望深化金融監管的體制機制改革,讓更多專業人才參與到金融風險防範工作中。”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