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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丁羅升被判13年監禁

2018-01-23 08:21: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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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河內1月22日電(記者陶軍 王迪)越南河內市人民法院22日就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越國油)及其下屬企業腐敗案作出判決,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越國油原董事長丁羅升因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被判處13年監禁。

  據越通社報道,法院同日以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和貪污罪判處後江省人民委員會原副主席,越國油下屬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鄭春青終身監禁。鄭春青案發後曾逃到國外並被通緝,越南公安部2017年7月宣佈其已投案自首。

  法院還判處丁羅升和鄭春青賠償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要求鄭春青等人退還其貪污所得。法院同日還對20名同案犯作出判決。

  河內市人民法院于1月8日至21日開庭審理了越國油及其下屬企業腐敗案,此案被告共22人。據悉,法院還將繼續對丁羅升和鄭春青涉及的其他腐敗案進行審理。

  2017年12月8日,越南公安部對丁羅升發出起訴書和拘留令,對其與兩起特大經濟案件的關聯進行調查。同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停止丁羅升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決定,越南第十四屆國會常委會通過對丁羅升進行起訴、拘留並終止其國會代表許可權和任務的決議。

  丁羅升1960年出生於越南南定省。2016年1月,丁羅升當選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同年2月被任命為胡志明市市委書記。2017年5月,因其在越國油任職期間的違規行為,越共十二屆五中全會決定給予丁羅升黨內警告並免除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的處分,丁羅升隨後改任越共中央經濟部副部長。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