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明星的寒冬 越南一“大老虎”涉腐受審
越南河內人民法院8日開始審理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簡稱“越國油”)及其分公司腐敗案,22名被告官員和企業高級主管中,最大的“老虎”當屬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胡志明市委原書記丁羅升。
丁羅升現年57歲,屬於越共少壯派,曾是一名有博士學位的“60後”政壇明星。他2006年至2011年擔任越國油董事長,隨後升任交通部長和越共中央委員,2016年在越共十二大當選中央政治局委員,同年2月被任命為胡志明市委書記。
2017年5月,越共十二屆五中全會決定給予丁羅升黨內警告並免除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的處分。全會發佈的新聞公報説,丁羅升“存在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和錯誤”,不過仍稱他為“同志”。他隨後改任中央經濟部副部長。
越共反腐調查牽出更多丁羅升的腐敗證據。2017年12月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決定停止丁羅升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越南第十四屆國會常委會同一天通過起訴、拘留並終止丁羅升國會代表許可權和任務的決議,越南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室對丁羅升發出起訴書和拘留令,對他涉及的兩起特大經濟案件立案調查。本月8日開審的越國油貪腐案是其中一起。
檢方指認,丁羅升在“掌舵”越國油期間對下屬單位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經營不善、侵吞公款等現象負有主要責任。調查發現,丁羅升一手提拔的子公司董事長鄭春青在一個火電廠項目中違規,造成國有資産損失550萬美元;後者還被指認偽造文件、貪污18萬美元公款。
鄭春青受到“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和“侵吞財産”兩項罪名指控;丁羅升受到前一項罪名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按照越南法律,對鄭春青可判死刑,丁羅升面臨最高20年監禁。
按照越南剛修改的刑法,貪污公款者如果歸還公款可免於死刑。為換取從輕發落,鄭春青的家人在庭審前向越南司法部交出近8.8萬美元。
越南公安部2016年在全國通緝鄭春青並求助國際刑警組織追逃。2017年8月初,德國外交部指認越南政府人員把鄭春青從德國“綁架”回越南。越南外交部否認綁架,強調鄭春青是回國投案。越南國家電視臺播放了鄭春青悔過的畫面。
近年來,越共領導層加強反腐,查處多起貪腐大案。越共十二大政治報告提出六大核心任務,擺在前兩位的是黨建和反腐。(王宏彬)(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