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警察被判賠“太陽花學運”百萬 遭轟“政治性判決”
島內2014年發生“太陽花學運”。(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台灣網11月2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島內2014年發生“太陽花學運”,抗議人士從“立法院”轉進“行政院”,事後爆驅離濺血風波。臺北地方法院30日宣判臺北市警局應賠償前“獨派”“立委”周倪安等14人各10萬(新台幣,下同)至20萬元不等,總金額超過百萬元。對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1日在Facebook表示,法官竟然黑白顛倒、清濁不分,做出如此政治性的判決,讓臺灣“司法”公信力在世人眼前再一次墮落、沉淪。
柯志恩表示,警察執法權是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石,更是維護臺當局公權力的象徵,如此荒唐的判決,宛如閹割警察執法的正當性,更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未來不管面對陳抗群眾或取締非法等事件,難道叫第一線的警察除了當人肉盾牌之外,都不得有任何驅離、碰觸或強制措施嗎?
柯志恩感嘆,臺灣的警察真是卑微。民進黨上臺即宣佈“太陽花”入侵“立院”是“政治事件”,“閣揆”林全上任簽署的第一份公文,就是對學生撤告。而依法執勤的警察在法庭上竟被滋事者誣指為“殺人未遂、血腥鎮壓”,可憐的警察得不到臺當局的奧援。
柯志恩説,因為在“政治正確”的氛圍下,辛苦執勤的警察反成為執政黨討好“學運”分子的祭品。更痛心的是,對於判決結果,臺當局“內政部長”徐國勇再度發揮伶牙俐齒的本事,宣稱沒有不挺警察,但強調“比例原則”很重要。言下之意,這些被判賠償的警察就是未符合執法的“比例原則”,不是嗎?
柯志恩説,民進黨何時真心力挺過警察?或許只有面對不同政治立場的陳抗時,民進黨才會希望警察硬起來、強力執法吧?但是對於助該黨奪權有功的“太陽花”,警察只有任人宰割與踐踏。柯志恩最後表示,強烈主張臺北市警察局必須上訴到底,不僅捍衛警察執法的正當性,更要力挽臺灣已漸崩壞的法治與公權力!呼籲明年用選票下架民進黨,討回警察執法的尊嚴與公道!(台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