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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肯亞遣返案 臺方應有自知之明

2016-04-16 08:34: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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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肯亞警方破獲華人詐騙集團,其中有45名臺灣人,肯亞依據國際法基本準則和慣例將其遣返至中國大陸。與此同時,因為詐騙受害者多為大陸居民,中國大陸向肯亞主張對此案的司法管轄權並接收被遣送的嫌犯。肯亞方面合法合理的判決以及大陸方面有理有節的處理卻遭致島內“高分貝”的無端指責和政治炒作。對此,外交部發言人對肯亞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表示肯定,國臺辦發言人則呼籲臺灣方面要將心比心,展現了大陸足夠的善意與節制。大陸在動之以情的同時,更曉之以理,尤其是要警惕那些假借“人權”之名炒作“一中一台”、“一邊一國”的企圖,要讓民眾看清“一個中國”的政治與法律現實。

  肯亞遣返案中的核心問題可以歸結為臺灣在大陸建交國的法院中的訴訟地位與權利問題,按照國際法基本準則,法院在此類審判中普遍遵循政治問題原則和“一個聲音”原則。

  政治問題原則是指,法院在審理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外交承認、領土主權等問題屬於政府(行政機構或外交機構)的許可權,法院對此問題不具有管轄權;“一個聲音”原則指的是,法院在審理案件涉及到此類問題時,必須首先遵從政府的立場,與行政部門、外交部門保持一致。

  肯亞政府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認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對於肯亞法院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具有對臺灣人民的管轄權,而臺灣方面對此案則不具有司法管轄權,此判決完全符合國際法準則,況且是按照遣返慣例“遣返至入境前的港口”。

  因此,蔡英文在臉書上抗議大陸“無視臺灣主權及管轄權”,無權代表臺灣處理遣送事宜,這是荒謬的,也是對肯亞司法的不尊重。媒體報道臺方“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外交部”具狀控告肯亞內政部長與警政署長,這種主張也是不可行的,因為違反了“非被承認政府不得出訴于非承認國法院”的這一項確立已久的國際法準則,臺“外交部”在肯亞法院並不具有訴訟當事者能力,相關訴狀也不會被受理。

  事實上,長期以來中國大陸並不反對臺灣與大陸建交國發展非官方關係,支援臺灣人民追求和維護自身在海外的合法權益,包括在國外法院審判中的權利,不反對臺灣方面提供合理的救濟途徑。肯亞案中的受害人多為大陸居民,大陸為了保障兩岸人民權益進而接收被遣返的臺籍嫌犯,這不同於以往僅涉及臺灣居民的法院判例。臺灣方面對大陸“強押”、“非法擄人”、“違背程式正義”等指責是站不住腳的。在未來國外法院尤其是大陸建交國法院的涉臺審判中,如果出現有悖于“一個中國”政治與法理事實的聲張、判決等,或者出現利用司法審判來凸顯“臺獨”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保留通過法律與政治渠道敦促法院遵循“一個中國”原則的權利。

  在此案的處理過程中,中國大陸堅持“九二共識”,按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互助協議》與臺灣相關部門進行溝通。過去8年間,兩岸關係在“九二共識”政治基礎上取得了不少進展,臺灣的“國際活動空間”也得以拓展。對於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肯亞而言,“一中”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國際社會而言,“九二共識”並不是“兩個中國”並存,因此在本案中,理應由中國大陸代表“一中”與肯亞方面交涉,然後再透過《兩岸協議》與臺灣方面對接。

  臺灣有不少綠營“立委”對大陸不遵守“九二共識”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互助協議》的質疑是不合理的,實際上在此前的偵辦、起訴與審判中,臺灣方面非但未按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和司法互助協議》來與大陸方面進行溝通或提供協助支援,反是以通過各種方式加以阻撓,而大陸則在第一時間向臺灣方面通報接收遣返的情況,並表示後續將遵照兩岸協議來處理。

  據此,臺灣方面有關人士應理性看待肯亞遣返案以明辨是非,更應認清“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兩岸關係現狀,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切勿政治炒作以混淆視聽、操弄民粹以宣揚“臺獨”,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局面。(作者:王鶴亭,係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博士後)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