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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博東:必須高度警惕民進黨修改“公投法”!

2016-03-04 08:53: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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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新的立法機構開議後,高志鵬、葉宜津、林淑芬提出三個“公投法”修正案。香港中評社今日刊載北京著名臺灣問題專家徐博東的文章分析這三個修正案的背後深意及危害。徐博東指出,提案內容中,“公投”幾乎不設立門坎,並且主張可就“憲法變更”、“領土變更”和“主權讓渡”案進行“公投”。這種版本的“公投法”修正案一旦通過,並付諸實施,特別是推動“憲法變更”、“領土變更”和“主權讓渡”的任何一個法案進行“公投”,無論通過與否,兩岸關係都勢必“地動山搖”!

  全文內容如下:

  自2月19日臺灣新的立法機構開議以來,民進黨籍“立委”可謂幹勁十足,不甘寂寞,紛紛提出議案,要求刪除或廢止一系列現行的法律。其中最引人注目者,是高志鵬提出的廢止懸挂“國父”遺像案。但筆者認為,其實更值得外界保持高度警惕的,莫過於由高志鵬、葉宜津、林淑芬提出的三個“公投法”修正案。

  眾所週知,2003年11月陳水扁主政時期通過的“公投法”,在當時藍營在“立法院”佔絕大多數席位的情況下,為防止民進黨利用“公投法”搞“法理臺獨”,不僅對“公投”的具體事項作了嚴格規定:“中央”事務僅限法律復決、“立法”原則創制、重大政策創制和復決、“憲法”修正案復決等,而且設置了很高的“公投”門坎:“公投案”的提出,必須要有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人數千分之五提案,總數百分之五聯署。成案後,則要具投票權人總數一半以上投票,獲過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過。也就是説,“公投”提案至少要有近94萬人聯署、約470萬人投票同意,才能過關。

  人們應還記得,2004年3月20日,陳水扁為了競選連任,面對不利選情,曾冒天下之大不諱,強行利用這部“公投法”,“公投綁大選”,搞所謂“防禦性公投”,倡狂挑釁大陸,即因門坎過高而未能過關。正因為如此,以民進黨為首的綠營人士,一直對這部“公投法”耿耿於懷,攻擊其為“鳥籠公投法”,不斷要求加以修改,但苦於在“立法院”中處於少數席位,始終無法得逞。

  現在情況發生了逆轉,通過這次勝選,民進黨在新的“立法院”取得了穩定多數席位,再加上激進“獨派”時力黨,完全掌控了“立法院”的議題主導權,於是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民進黨“立委”,便利令智昏,不顧黨主席蔡英文要求“通盤考慮”、“把握節奏”的裁示,競相跳將出來,提出一大堆政治敏感度極高的意識形態議案。

  據島內媒體報道,高志鵬、葉宜津、林淑芬三人分別提出的“公投法”修正案版本,有如下兩個最值得關注的內容:

  其一,“公投”幾乎不設門坎。如葉宜津的版本,提案只需100人;而林淑芬的版本,更是連提案、聯署都沒有門坎。換言之,只要政治人物願意,臺灣隨時都可以搞這種形同兒戲的“公投”!

  其二,嚴重性還不在於此,葉、高、林提出的三個“公投法”修正案,全都主張可就“憲法變更”、“領土變更”和“主權讓渡”案進行“公投”。其中,高志鵬和林淑芬兩人的版本,對“憲法”和“領土”變更的公投,還設定較一般議題的公投略高一些的門坎,而葉宜津的版本,居然對“憲法”和“領土”變更,這種高政治敏感性的“公投”與一般議題的“公投”,訂定完全相同的通過門坎。

  可以設想,這種版本的“公投法”修正案一旦通過,並付諸實施,特別是推動“憲法變更”、“領土變更”和“主權讓渡”的任何一個法案進行“公投”,無論通過與否,兩岸關係都勢必“地動山搖”!

  有人認為,葉、高、林等人只是在政治“作秀”,成不了氣候,不必理睬。此言差矣!

  其一,利用“公投”搞“法理臺獨”,是“臺獨”基本教義派夢寐以求的終極目標。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老牌“臺獨”人士張燦洪即曾赤裸裸地説過:臺灣能否獨立,不在國民黨,不在民進黨,也不在中共,而在臺灣民眾。因此他主張“多在民間,透過運動,將目前已十分普遍的‘臺灣意識’轉化為支援‘臺灣主權獨立’的政治意識,為未來進行‘住民自決’鋪路。”—— 張燦洪這裡所説的要在“民間”推動的“運動”,就是當年“臺獨”人士所極力倡導的所謂“新臺灣運動”。其揭橥的“臺獨”路線圖是:“新臺灣運動”——“政治臺獨”——“法理臺獨”。

  二十多年來,以民進黨為首的島內“臺獨”勢力,無論在朝在野,順境還是逆境,為推動“新臺灣運動”,實現這一“臺獨”路線圖,可謂處心積慮,不遺餘力。其中,推動以“文化臺獨”為中心的“去中國化”運動,更是成果顯著。近年來發生的以青年學生為主體的所謂“太陽花運動”和“反課綱微調運動”,以及目前瀰漫于臺灣社會“防陸”、“反陸”、“仇陸”的不正常氛圍,説明“臺獨”基本教義派所追求的“臺獨”路線圖,業已進入了“政治臺獨”的新階段。如今,更欲趁民進黨“完全執政”的大好機會,圖謀下修高門坎的“公投法”,再選擇適當時機,通過所謂“住民自決”,最終實現“法理臺獨”。説穿了,圖謀修改“公投法”,乃是妄圖實現“法理臺獨”的前奏曲!

  可見,民進黨新一屆“立委”此刻如此熱衷於修改“公投法”,決非一時的心血來潮,僅僅是為了“作秀”而已,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

  其二,蔡英文雖然一再宣稱,她上臺主政後將“堅持現行的憲政體制”、“維護兩岸現狀”,但她在進一步詮釋她的兩岸政策時,又提出所謂四個“關鍵元素”,其中特別強調“臺灣的民主原則以及普遍民意”。而這個“民主原則”和“普遍民意”,語義含混,既可理解為蔡英文要跳脫民進黨的一黨綱領,放棄追求“臺獨”,也可理解為蔡英文暗含要打著“民主”的旗號,通過“公民投票”,決定臺灣前途。

  再進一步分析,蔡英文從來不説“憲法”,只提“憲政”,這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憲法”與“憲政”雖一字之差,意涵卻大不相同。“憲法”本文是死的,靜態的,不得輕易更改,而“憲政”則是動態的過程,其含蓋的範圍要大得多。因此,蔡英文宣稱“堅持現行的憲政體制”,並不等於她將謹守“憲法”,更不意味著她已默認“憲法一中”。可以設想,倘若“公投法”修正案得以通過,一旦她認為形勢需要推動“統獨公投”,她便可以堂而皇之的宣稱,她並未違背當初“堅持憲政體制”的承諾。

  難怪有輿論認為,蔡英文的兩岸政策論述含糊其辭,至今拒絕明確承認“兩岸同屬一中”,這是一個很大的“陷阱”!

  蔡英文挾競選大勝之威,已然成為綠營高人氣的“共主”。就連一向趾高氣揚的綠營大佬,都紛紛對她禮讓有加。然而,人們所看到的表面現象,卻是蔡英文居然管不住民進黨籍的幾個“立委”,任其小丑跳梁,豈不怪哉!日前,臺灣“中央日報”發表社論説:“如今,在大陸對蔡英文並不信任,兩岸關係可能重陷‘冷對抗’之際,民進黨應要求其黨公職人員格外謹言慎行,然而民進黨中央卻縱容其‘立委’提出這些可能更加刺激中國大陸反彈的法案,令人不得不懷疑,究竟是民進黨中央沒有政治智慧,還是故意跟‘立委’唱雙簧?”

  蔡英文和民進黨中央究竟如何處理“公投法”修正案,人們正在拭目以待。(徐博東,作者係北京著名臺灣問題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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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