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北京市發佈《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外地人正式納入可申請範圍。通知規定,非京籍人士來京連續穩定工作滿一年,能提供暫住證明、公積金證明或社保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房即可申請公租房。(10月20日《新京報》)
上個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公租房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時隔一個月,北京就出臺了公租房細則,將外地人納入公租房的範圍。在北京的4種政策性住房中,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一直都是限定本市戶籍。公租房破冰,是北京市保障房首次對外地人開放,體現了首善之地相容並蓄的理念和以人為本公平公正的原則,具有重要的風向標意義。
從通知看,公租房在4類保障房中門檻是最低的。外地戶籍沒有收入限制,本地人的收入限制也比此前的三類保障房有所放寬,所有申請者都沒有年齡方面的限制。公租房“低門檻”符合其過渡性住房的性質,有助於更好地解決住房保障體系中“夾心層”現象。不過,打開窗戶,不僅陽光會照射進來,蒼蠅蚊子也可能成為“不速之客”。“低門檻”也帶來了有錢人擠佔公租房資源的擔憂。
對此,相關人士給出的解釋是,公租房戶型比較小,大部分都是40平米左右。有了一定的積蓄,想提高生活品質的人,將來還是要去購買屬於自己的住房。應該説,這種自然篩選的現象的確存在,但並不能以成為監管不設防的依據。中國住房保障制度的歷史告訴我們,一旦缺乏相應的制度保障和監管體系,就可能會出現腐敗問題,經濟適用房就是典型的例子。就公租房而言,雖不及經適房等令人垂涎,但由於租金一般低於市場價兩到三成,通過騙租轉租還是能獲得一定的牟利空間。
事實也證明,這並非杞人憂天。2010年度保障房審計報告顯示,在16個城市去年開工建設的2.97萬套公租房中,有4407套被違規出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被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也就是説,近三成公租房存在分配上的漏洞。據媒體報道,重慶市政府清退轉租康莊美地小區的兩位公租房承租戶;石家莊市建華公租房小區出現多輛私車小區內過夜現象。附近居民反映,過夜私車多為小區內居民自有……
缺乏相應的懲罰機制,是造成公租房承租者魚目混珠的重要原因。在公租房制度中,對不符合條件的公租房入住者,一般只進行退租處理,而對審批不嚴的政府人員,幾乎沒有任何處罰措施。如此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違規風險,一方面提高了騙租者的利益衝動,拿到公租房就是賺了,被查出也毫發未損。同時,削弱了把關者的責任意識。調查顯示,在公租房入住資格審批上有四級部門把關,分別為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區一級政府和市級政府,但審批人員工作職責大多是檢查申請材料是否存在錯別字等錯誤,並未嚴格審查申請人入住資格。
公租房“低門檻”的政策善意值得肯定,但還需“高監管”兜底堵塞漏洞。畢竟,公租房的資源是僧多粥少,一旦被不符合條件的人鑽了空子,不僅傷了公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對於政府的形象和制度的公信力也會造成負面影響。因此,首先要提高違法成本,規定對“騙租”家庭的罰款金額,並將“騙租”收益返還國家;其次,規範審批機制,明確每一級部門的具體審核內容,實行責任到人;此外,完善舉報制度,鼓勵公租房承租人群相互監督,讓非法騙租者無處遁形。(台灣網網友:張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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