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協議是兩岸和平成果的集中體現

時間:2011-10-21 14:44   來源:台灣網

  10月20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天津舉行第七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並就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議協商、加強兩岸産業合作達成了共同意見。

  我們注意到,備受關注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兩會達成了共同意見。兩會同意下次簽署投保協議,並繼續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如海關合作等,成熟一項,簽署一項。由此可見,兩岸在建立共信、互信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實踐證明,互諒互讓才能攻堅克難。協商越是深入,越需要雙方在增進互信基礎上,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實踐證明,兩岸走和平發展的道路是正確的抉擇、明智的選擇,符合歷史發展的潮流,符合人民的利益,如果繼續秉持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真誠願望,必將在推動兩會協商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與此同時,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20日在天津會見了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一行。王毅肯定了兩會會談的成果,明確表示,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成功舉行第七次領導人會談,標誌著兩岸制度化協商又向前邁出重要一步。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簽署,有利於維護兩岸同胞的健康與安全,為兩岸交流合作拓展了新的領域。雙方就投保協議形成的共同意見,充分肯定了迄今談判取得的重要進展,為下次商談簽署協議打下了堅實基礎。雙方就産業合作達成的共識,有利於實現兩岸經濟發展的優勢互補,為兩岸深化互利合作開闢了新的前景。

  面對兩岸開展會談的大好形勢,王毅在會見江丙坤一行時還明確表示,首先,“九二共識”是開展兩會商談的前提和基礎。第二,先易後難是推進兩會商談的有效途徑。第三,以人為本是兩會商談的基本理念。第四,互利互惠是兩會商談保持生命力的必要條件。王毅提出的四點,更為今後兩岸協商會談進一步屢順了思路,明確了方向,值得一讀。

  這次兩會會談取得的新成果,令人欣慰,兩會協議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要成果的集中體現。3年來的兩會六次會談達成的15項協議和2項共識,為兩岸和平發展奉獻了豐碩成果。實踐也再次證明,兩岸和平發展是兩岸同胞的正確抉擇,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民心所向,大勢所趨,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兩岸同胞一定會非常珍惜和精心呵護這得來不易的成果,共同攜手開創兩岸和平發展的光明前景。 (台灣網網友:趙虎啟)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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