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小莫/畫
村民郭藏盼3月31日得知了自己已“死亡”的消息,在河北深州農村信用社一份核銷貸款文件裏,與他一起“死亡”的,還有副市長、公安局副局長等43人,另有15人“失蹤”。記者調查了部分人,發現都健在,也都稱不知自己“被死亡”,他們都在信用社有借貸且此前沒還清(4月8日《新京報》)。
一份偶然洩露的核銷貸款文件,揭出了一份荒誕的“死亡名單”。“死亡名單”上的人大多數都健在,且都不知自己“被死亡”,而更離譜的是,這些貸款的核銷,都提供了死亡證明等相應材料。活人怎麼開出的死亡證明,當地公安機關稱從未開具,信用社則稱絕不敢偽造死亡證明,那麼,究竟誰在撒謊?“死亡名單”又暴露了什麼?
從報道看,派出所開死亡證明後,戶籍系統會自動登出戶籍,但很顯然這些“活死人”對應的戶口並未登出,而就連公安局副局長也列入其中,公安機關又哪來的膽量?更重要的是,面對記者要求出示死亡證明,深州市農村信用社卻以保密為由予以拒絕。如此跡象似乎表明,所謂“死亡證明”實則是信用社自己炮製的。
值得一提的是,這份“死亡名單”中有縣公職人員、鄉鎮幹部、村幹部及其親屬等,應該説都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為何紛紛出現在核銷貸款的“死亡名單”裏?是否正如網上爆料所稱,信用社正是以核銷貸款來給位高權重者送人情,或者通過收禮對沒錢沒權者予以核銷?若非如此,又如何解釋如此多人“被死亡”?
不管深州市信用社出於何種動機和目的,偶然洩露的“死亡名單”至少已經暴露出農村信用社的信貸監管漏洞。比如呆賬貸款核銷審計監管不嚴,不僅沒有業務流程的相互制衡,也沒看到同級以及上級稽核機構的監督,金融監管機構及時的監管舉措。若非核銷貸款文件的偶然洩露,“死亡名單”或許就能輕鬆矇混過關。
然而,農村信用社不能總寄希望於“死亡名單”的偶然曝光,必須從根本上減少和遏制這種虛假核銷呆賬的行為。除了要進一步加大信貸審計力度,還需儘快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社呆賬核銷的監督、控制體系,進一步明確呆賬損失的責任認定標準,健全呆賬損失責任追究制度,以此來確保農村信用社操作程式化、法律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