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上路,才能平安回家

時間:2013-02-04 15:45   來源:人民網

  不知不覺,又到“小年”。還有不到一週,就是那個象徵吉祥平安幸福團圓的大年三十了。而越是年關將至,春運路上越要加強公共交通的安全監管。沒有公共交通安全監管的適時加碼,歸途只會平添磨難,變故叢生。“平安回家”這個本應溫馨瀰漫的字眼,也會變得遙不可及。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泣血殷鑒:據2月2日晚新華社消息,“24小時4起特大事故,近50個生命無緣春節”。而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發生在河南的連霍高速義昌大橋垮塌事故。

  一聲巨響,8車墜下,10命隕落。8個?11個?26個?死亡人數從一開始就諸多版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爆炸所致?惡劣天氣引發?媒體披露的官方認定的事故原因也版本不一。事故救援仍在進行,但諸多疑問還是存在(2月3日《新京報》)。

  運輸煙花爆竹的車輛為何發生爆炸?義昌大橋的“非正常死亡”原因何在?是自身品質問題還是被爆竹炸毀?是先爆炸還是先塌橋?確切死亡人數到底是多少?正是這些謎團,讓塌橋事故變得更加撲朔迷離,一波三折。

  有媒體2月1日稱,惡劣天氣致車輛爆炸引發橋面垮塌,於是引爆輿論。而如今當地官員也否認了這一説法,稱這是媒體誤解。不過當天確實有霧霾,調查組也未將此列為主因。天氣原因不會導致車輛爆炸,那麼事故原因究竟為何,需要更權威的官方答覆。目前坍塌事故定性為非法運輸。而按規定,花炮運輸必須使用專用危爆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有一定從業經歷,每年要接受交警部門審查與培訓,花炮運輸過程中則需申請道路運輸證。可是,從調查小組掌握的情況看,涉事的生産爆竹的企業涉嫌違法生産和銷售,而肇事車輛則屬違法運輸。

  事故直接原因,雖是肇事車輛違法運輸意外爆炸所致,但是從花炮的生産到銷售乃至這次闖禍的運輸,竟然都是涉嫌違法,那麼事前的安全監管又在哪呢?出事後,順藤倒查出一大堆的“涉嫌違法”,顯然於事無補。真正有效的安全監管,是防患未然的安全防火牆,是未雨綢繆的公共安全的強力保護傘。

  在生産、運輸、銷售的任何一環,監管到位,都不會有這次的塌橋慘劇發生。只有這一監督鏈條的全線潰敗,才會導致這一限載5噸左右卻實際裝載的“雷子炮”超過9噸,不啻拉著一車烈性炸藥的肇事車輛,矇混在春運期間的浩蕩車流中,驚險啟程。

  據説,這一車“雷子炮”,相當於1噸炸藥;又據説,爆炸點剛好極為特殊,恰巧發生在大橋的“爆點”上。於是,悲劇發生了——當然,這還是在我們完全相信專家所言,即橋體斷面裸露出的過細“鋼筋”不是鋼筋而是鋼絞線;斷裂橫截面整齊也是結構問題而非品質問題,且“這些都是正常的不需質疑的”前提下。

  專家已證明了,即便這座橋品質是有保證的,但是在這些極為巧合的前提下,如果對花炮車、對煙花爆竹的生産、運輸、儲存、銷售,沒有環環相扣且嚴絲合縫的安全監管鏈條,又或哪怕鏈條的任何一環潰敗,都可能導致一座沒有任何品質問題的大橋的非正常死亡,而其中又裹挾了多少不幸的遇難者的非正常死亡,都不忍想像。

  除了春運路上的花炮車,日常生活中,還有多少需要加強安全監管的地方呢?這個單子要列起來,就沒完了。所以我們社會任何一個組成部分,特別是公職部門,只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才能最大限度堵住這種因多種失職造成的“巧合悲劇”發生的漏洞。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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