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産公示 要試點更要有決心

時間:2012-12-05 11:08   來源:法制日報

  對於官員財産公示制度而言,最為需要的其實不只是試點,而是決心。官員財産公示必須是一個決心很大的整體動作,而不能留有權力特區。希望從試點開始的廣東官員財産公示,真正能在“2014年前完成試點,並逐步推開”。無論試點結論如何,讓官員財産先公示起來再説,這比什麼都重要

  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近日表示,根據省委的要求,我們認真研究和借鑒了港澳地區以及其他國家的經驗,分別在粵北和珠三角地區各選擇一個縣、區,開展領導幹部家庭財産申報並在一定範圍公示的試點工作,現在試點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根據《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的要求,2014年前完成試點,並逐步推開。在總結幾個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下一步將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這項工作(12月4日《南方日報》)。

  領改革風氣之先的廣東,要試點官員財産公示、爭當全國反腐倡廉建設排頭兵的消息甫一曝出,立即讓輿論沸騰了,即便這更多還只是廣東省黨代會上的一紙文件。要知道,很長時間以來,關於官員財産公示的輿論呼籲不計其數;幾日前,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京主持召開的關於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座談會上,官員財産公示制度再次成為與會專家熱議的話題。而在廣東,我們似乎已經看到了將討論付諸行動的曙光,並且給出了“2014年前完成試點,並逐步推開”的時間表。

  近期,廣東頻頻有官員被曝萬貫家財,“房叔”、“房爺”、“房嬸”輪番出現在新聞中。令人遺憾的是,這些官員往往都經不起偶然被聚焦、經不起偶然被公開、經不起偶然被質疑。這充分説明,官員財産公開制度已經被嚴峻的現實“倒逼”到了一個不得不有所作為的窘境。因為類似事例一再證明,無需公開財産的制度缺漏,保護的不是坦坦蕩蕩的官員財富隱私,而更多都是見不得陽光甚至於“見光就死”的腐敗醜聞。官員財産公示不僅是反腐敗工作急需彌補的制度缺漏,同時也是保護官員免受誘惑和拯救官員合法財産的需要。

  與此同時,我們還看到,自廣東今年開展“三打兩建”以來,全省已有數十名廳級官員落馬,十八大後一週時間內甚至就查處了四名高官。廣東省紀委連續披露了廣東國土廳原副廳長呂英明,英德市原副市長鄭北泉,揭陽市原市委書記陳弘平,深圳市原副市長梁道行,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謝鵬飛,廣東省原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廣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等官員受查處的消息。這固然是廣東“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的反腐成果,但同時更是反腐敗形勢嚴峻的直接證明。

  要“爭當全國反腐倡廉建設排頭兵”,就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和智慧破解權力監督制約難題”,官員財産公示當然必不可缺。之所以官員財産公示會被理解為一種“自我革命”,是因為落實這一制度的最大阻力就在於官員群體自身。也許是出於穩妥起見,廣東分別在粵北和珠三角地區各選擇了一個縣、區來進行試點。其實,放眼全國,類似的試點已經有過很多,比如,新疆阿勒泰、湖南瀏陽、浙江慈溪、四川高縣、浙江磐安等等,都曾有過官員財産公示試點,在受到輿論好評的同時,結果卻大多因為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而偃旗息鼓。

  所以,對於官員財産公示制度而言,最為需要的其實不只是試點,而是決心。官員財産公示必須是一個決心很大的整體動作,而不能留有權力特區,因為只要是先從局部開始,給腐敗勢力留下乘勢反擊的機會,倒退曲線幾乎就不可避免。我們希望,同樣是從試點開始的廣東官員財産公示,真正能在“2014年前完成試點,並逐步推開”。無論試點結論如何,讓官員財産先公示起來再説,這比什麼都重要。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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