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處房産”倒逼早日實施官員財産公示制

時間:2012-10-11 14:51   來源:台灣網

  媒體稱,廣州番禺城管分局政委蔡彬及家人擁有21處房産,這些房産價值超過4000萬元。其妻子時麗珍也為公職人員,現已退休,名下有房産17套。蔡彬在城管局兼管組織人事科,協助局長管理裝備財務科。他否認有21套房産,稱“如果真有那麼多,我肯定很高興”。 該消息一齣引發軒然大波,不少網友質疑蔡彬及其家人多處房産來源的合法性。記者10日從中共廣州市紀委獲悉,番禺區紀委已介入核查此事。( 10月10 中國新聞網)

  當今,廣大中低收入階層為買不起房子而焦慮或為當“房奴”而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在這種社會背景下,一個小官員竟然有如此之多的房産,不引發軒然大波才怪呢!如果一個私營業主或大富翁擁有這麼多的房産,是不會“炸鍋”的,因為私營業主或大富翁有足夠的金錢購置這麼多的房産,只要私營業主或大富翁合法經營、不偷稅漏稅,公眾是理解的,不會説三道四的。然而,對於一個靠工薪收入過活的小官員來説,擁有這麼多的房産,就難以令人理解了。別説是小官員,就是大官員的正常工薪,也買不起這麼多的房産。哪來得這麼多的錢?是否正當合法?

  近年來反腐的實踐表明,貪官往往擁有超常多的房産,腐敗往往表現為“房腐敗”。在某種程度上,超常多的房産就是反腐敗的舉報信,不少貪官是因“房腐敗”而落馬的。因此,公眾質疑蔡彬及其家人多處房産來源的合法性,不是神經過敏,是反腐敗的高度自覺。番禺區紀委已介入核查此事,是必要而值得稱道的。蔡彬及其家人不能怕查,當共産黨的官就要時時刻刻面對公眾的質疑。如果經核查,蔡彬及其家人多處房産來源具有合法性,就要還其清白,澄清公眾的疑慮。壞人不放過,好人也不能被冤枉,期望紀檢部門早日給公眾一個清楚的交代。

  近年來,貪官的倒臺往往是由網友的曝光或媒體的曝光而引發的,具有“抽樣反腐”的性質,具有偶然性,雖有成績卻不值得誇耀。正所謂:被“抽樣反腐”者,運氣不好,撞到槍口上了,又有多少未被“抽樣反腐”者成為漏網之魚?這讓一些漏網之魚心存僥倖,産生賭徒心理,反倒加劇了反腐的艱巨性和複雜性。正常的反腐還是要靠制度,就類似蔡彬及其家人多處房産事例來説,不應當是網友的曝光或媒體的曝光而引發紀委介入,而是早日實施官員財産公示制,不管官員們願意不願意,讓他們的財産曬曬陽光,看看能否經得起公眾的審視。(台灣網網友 于文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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