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産公示,試點之後應有下文

時間:2012-12-05 11:07   來源:錢江晚報

  據《南方日報》報道,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在接受記者專訪時透露,廣東正分別在粵北和珠三角地區各選擇一個縣和一個區,開展領導幹部家庭財産申報並在一定範圍公示的試點工作。他稱2014年前完成試點,並將逐步推開。

  官員財産申報與公示並不是廣東的首創。此前,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等地都曾試點過這項工作。廣東此次再提官員財産公示,之所以仍然引發強烈關注,一方面可能因為其相對富裕,公示財産更有現實意義,而且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多少年來廣東的改革舉措一直引領全國;另一方面,此前各地的財産公示多是市縣層面的動作,而此次廣東雖然仍是選擇區縣試點,卻是來自省委、省紀委的統一部署。

  廣東的試點將會帶給我們怎樣的驚喜,與之前各地相比會有哪些變化,暫時還不得而知。試點的實際效果,顯然還需要實踐檢驗。不過應該看到的是,官員財産公示的現實困難肯定很大,儘管此前已經有過多地試點經驗,也不大可能一下子盡善盡美。財産公示的最大意義,更在於通過不斷的試點完善,最終更加明確以財産公示來讓官員接受公開監督的廉政建設方向,並逐漸逼近這個目標。所以我們關注官員財産公示,除了實施細節,其實也需要關注某些公示本身之外的東西。比如:公示之後怎麼辦?

  盤點阿勒泰、慈溪等地的官員財産公示試點,當時都曾廣受關注和好評,並引發公眾對加強官員監督的強烈期盼,但置之於全國廉政建設的全局,這些試點似乎又並沒有完全發揮出應有的帶動效應。究其原因,除了財産公示過程設計中的不盡完善——比如公示官員有限、公示範圍較小、缺少虛假問責等等,其實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試點僅僅只是試點,試點之後再無下文。不管是經驗還是教訓,都沒有能夠得到制度化的總結和完善,並促成下一輪財産公示的實施。

  官員財産公示是國際上通行的反腐利器,也成為近年來國內呼聲很高的改革舉措。然而,任何一項制度都不是簡單的拿來主義,而需要切合實際的具體實施方案。官員財産公示只有通過不斷的試點、完善,再試點、再完善,才能實現最終的全面實施。儘管,只見試點不見後續動作的財産申報,依然存在不可抹殺的進步意義,卻很容易給人以試點不成功的錯覺,産生財産申報很難深入的誤解。每一次試點都只是分立動作,缺少系統性和完整性,客觀上消解了試點的指引和方向價值。

  黨的十八大之後,中央重申了反腐的迫切性,各地也都加大了反腐的力度。在這樣的決心支援下,相信官員財産公示制度的實施應該會有更多的突破。此次廣東提出選擇兩個縣區試點,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廣東又何嘗不是全國的試點?熱議試點,更是期待試點後的每一步前進,期待財産公示在更大範圍內的全面推開。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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