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施政”尚需“幸福認知”

時間:2012-11-01 08:48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當社會出現整體性的幸福焦慮,幸福訴求就會變成一個主導情緒,施政者也就容易將幸福作為施政目標

  媒體消息稱,全國至少有18個省市區將幸福列為施政目標。去年的數據則顯示,已有100多個城市提出建設“幸福城市”的口號。不過,在一些城市,出現了幸福被指標化、數量化的現象。

  前不久,中國公共經濟研究會發佈中國幸福城市排名,央視發佈省會城市幸福感排名,二線城市多列榜首。而在“2012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上,北京、上海在100個城市中分別位居第96位和99位。

  前一段,媒體街頭采訪中“你幸福嗎?我姓曾”的“神回復”,引起輿論調侃,不少人吐槽,自己總是“被幸福”,日子其實過得很累。

  這些有關幸福的消息擠在一起,充塞了社會的公共輿論空間,使幸福不僅成為社會熱詞,更凸顯當下中國社會的一個顯著特點。

  幸福作為千百年來人們追求的夢想,作為各國民眾追逐的目標,為什麼在中國改革開放推進30多年後的今天,成為社會的一個突出表徵?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人們喜歡引用狄更斯在《雙城記》中的名言,來描述碎片化的時代感受。這樣的描述未必真實準確,卻也折射出我們這個時代的脈動。這就是,我們正處於急劇變化的時期,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思想轉化、文化轉變,每個人的感受是如此不同,卻又在總體上表現出這個國家的生機與活力。

  在社會動蕩時,幸福離人們如此遙遠;在社會平靜期,幸福也很難成為關注的話題。恰恰是在社會的急劇變動中,經歷變化的人們大都在思考人生的價值、生活的真義,幸福也便如此強烈的叩問著人們的心扉。

  發展與變化,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劇烈衝擊。在生活秩序的解構與重構中,有的人獲得幸福,有的遭遇不幸;有的人此時感到不幸,又彼時感到幸福,有的為此事感到幸福,為彼事感到不幸;有的人獲得幸福後又新增幸福的煩惱,目標總也達不到,有的“給點陽光就燦爛”,感到很知足。在某種意義上説,這正是我們這個時代民眾關於幸福的集體性心理焦慮。

  事實上,當社會出現整體性的幸福焦慮,幸福訴求就會變成一個主導情緒,幸福感就會被不斷測量,以“順應民意”為導向的施政者也就容易將幸福作為施政目標。在這個意義上講,“幸福施政”沒什麼不對,它總比不感知民眾冷暖好惡憂樂而自行一套要強得多。

  然而,在追逐幸福的過程中,尤須對幸福有清醒的認知。幸福是一種主觀感受,也是一種個體感受。幸福與物質成就相交卻不是正相關,一個煩惱纏身的富翁未必比一個知足的平民幸福感強。幸福是一種變動的狀態,獲得幸福之後,又會有新的憂愁。人們對不幸感覺清晰而具體,但祛除不幸後人們未必就有穩定的幸福感。

  由是觀之,把琢磨不透、飄忽不定的“幸福”量化為具體的指標指數,甚至與政績掛鉤,就容易出現數據造假、“被幸福”的現象,幸福感調查與民眾真實感受就容易存在較大差距。因而,“幸福施政”如果把握不當,就容易跌入“幸福陷阱”,與民眾的幸福背道而馳。

  是以,幸福可以成為施政目標和奮鬥追求,但在施政過程中卻應知曉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更應懂得造福民眾的方法、把握民眾的幸福訴求。如此,幸福施政才能與民心同步,實現社會整體的發展進步。在前行中,民眾其雖或有不幸,但在總體上而言,幸福感的品質不一樣,它所折射的社會發展程度也會不一樣。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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