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涉及126萬個單位,3000多萬人。
這是順應形勢需要,從根本上解決政事不分、事企交混問題的重要舉措。單從涉及的單位和人數看,就知道這是一項重大而艱難的改革工程。如能在五年內順利改革到位,當在歷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筆。
眾所週知,事業單位是特殊條件下誕生的一種特殊的管理鏈條,它既不是行政機關,也不是企業,但又具有行政機關和企業的雙重特徵。也正因為如此,對事業單位的管理、考核等,就顯得難度更大、操作更複雜。
伴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與推進,全國很多地方也對事業單位改革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摸索,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從總體上講,效果並不明顯。除了與原來的工業主管部門密切關聯的經營性事業單位被改革了一部分之外,其他事業單位基本未動。
為什麼國有企業改革推進速度很快,而事業單位改革卻很難推進呢?根本原因,就在於國有企業與行政機關、行政權力之間的關係相對鬆散,而至今沒有改革的事業單位大多與行政機關、行政權力密切關聯。前者在改革過程中的阻力主要來自於企業職工,而企業職工與行政機關、行政權力相比,自然處於弱勢地位。更何況,從這些年來改革的實際情況看,企業經營者是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他們與政府在同一條改革“利益鏈”上,不僅不會成為改革的阻力,反而會成為改革的動力。
相反,事業單位改革不僅與員工的利益密切關聯,與單位負責人、行政機關、行政權力也密切關聯。改革不僅要突破來自於單位員工的阻力,還要突破來自於單位負責人、相關行政機關、行政權力的阻力。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也正因為如此,此輪改革,註定不會輕鬆,註定需要下更大的功夫、花更大的力氣、突破更多的阻力和框框,尤其是行政壁壘。
眾所週知,所謂事業單位,除學校、醫院等公益事業單位之外,多數都是行政機關、行政權力派生出來的。也就是説,承擔的是行政職能。也正因為承擔的是行政職能,因此,很多事業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都帶有強烈的行政權力的影子,強制服務、有償服務等現象十分嚴重,普遍都是雙重拿錢。即一手財政供應經費,一手通過有償服務收費。這也是很多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很高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