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一網友在微博上上傳了一段視頻:在擠滿乘客的公交車上,一年輕女孩因未給一名60歲左右老人讓座,被其拽住頭髮暴打,後被其他乘客分開。視頻上傳後引發了網友的大討論。(3月13日《大河網》)
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公交車上給老弱病殘孕者讓座已成共識,這彰顯了人性的內在美。然而,讓座只是一種道德行為規範,它並沒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加以約束,因此,讓不讓座只能反映一個人道德品質的優與劣,人們只能在道德層面對不讓座者進行譴責,但不讓座者在法律上並沒有過錯。
在人類的文明進程中,我們不能奢望每一個人都素質高尚、道德自覺,有個別思想素質有待提高的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沒有主動讓座的意識。對於這類人,我們可以通過教育來引導,行為來示範,而不是“一棒子將其打死”,對其言語侮辱,拳腳相加。
一輛公交車就是一個小社會,老弱病殘孕及抱小孩的乘客非常需要座位,青壯年給他們讓座是一種美德,接受善意的人應該對讓座的人表示感謝。不過,沒有讓座的人並不一定都是道德低下的人,也許他們有病在身,抑或他們事出有因,如前段時間在長春就發生一起年輕男子乘公交未給中年婦女讓座遭掌摑的事件,事後發現該男子身有殘疾,對於這些特殊的不讓座者,我們有什麼理由橫加責怪、痛下毒手?殊不知,以野蠻和粗暴對待不讓座者,不是在倡導文明,而是在文明的“臉上”抹黑。
只有主動挺起“文明脊梁”的人,才有要求別人讓座的資格。一部分人並沒有懷著一種感恩的心來看待好心人的“讓座”,而是將其看作是種理所當然的行為,一旦遇到不讓座者就生出法律也不容的暴戾氣焰,這種全然不顧“文明”二字,肆意侵犯他人的人,不配別人讓座,他們不是文明的捍衛者,而是踐踏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年輕人懂得尊重善待老年人,老年人體諒愛護年輕人,這個社會就會更和諧更美好。我們應該給予讓座者以鮮花和掌聲,而不可以給不讓座者以侮辱和毆打。我們對不讓座者投以不屑目光的同時,更應該譴責那些置法律和他人尊嚴於不顧的人。(戎小平)